我们的红头文件满天飞,别的管理机构文件咱也不了解,就拿安全环保文件为例,从中央到地方、企业,红头文件频频转发,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每个文件都是一样的模式,满文就是一个“罚”字。到头来,企业没有被“吓”住,领导也不害怕,“恐吓”住了老百姓,班组长,工资每月“罚”不全,久而久之“麻木”了。
比如:《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没有错,违反客观发展规律,破坏、伤害到国家、大家的利益应该受到处罚和惩处。关键是不是违反了科学规律,还是违反了少数人的利益,这需要我们管理层“斟酌”的问题。举一个环保例子,过去企业需要缴纳排污费,政府收到的排污费后结合工业发展现状,返回企业加以重点治理,政府起到监督权。奖罚合理,企业也有后劲。可能是管理上的“漏洞”,还是处于政府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等等说法,现在基本改为“超标排放”就处罚,款额一律没收。罚着罚着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就来一个增加生产用水排污费,更加重了企业负担。企业的“井”被封了,源头没了,又没有钱培训环保人才,又没有科研经费,几乎治理的资源就是一个“零”字。只有一个“排”,“排污”就罚,如何不罚又能排放是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这就是“罚”字的隐患,罚要有度,要合情合理,怎么一个合情合理呢?比如安全,死一个人罚上百万,我不如用几十万隐瞒一起,保住我一年的年薪;发现一个隐患处罚一个隐患,不如………..
古人云:无德而官,则官不足以劝有德;无功而赏,则赏不足以劝有功。奖罚分明才是我们政府管理的“利剑”,不能被“腐败“混淆许多科学的管理知识,管理学中有30%的效益。
洛阳安环师:http://www.esafety.com.cn/blog 2008-10-19 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