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服人”是基层安全员的“命根子”
干安全工作,安全员切忌开口说:我罚你!干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切忌喜欢听下属说:重罚重奖!我罚死他的这些话,一是不吉利;二是你能重罚你不可能重奖,难为了自己;三是太没有工作方法了;凸现安全队伍素质低下,“土豹子”与“小作坊”形象。
所谓态度,就是通过外界信息的刺激,经过向心性神经将其达到大脑,并由大脑作出判断,该怎么行动的一种准备状态.因而,决定态度的基础乃是过去的知识和经验。对于所面临的信息”如何处理为好?”这个问题乃是靠价值判断来决定的。所以最重要的是指导者在听取意见之后,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根据价值判断的根源,即过去的知识和经验来进行判断,并认真考虑对方缺点的纠正方法。
人的态度或性格是受生活环境或社会环境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人对自己过去所获得的知识和经验,往往认为是绝对的,不容易改变的。如果没有机会广泛地接触社会,或者去了解多数人的经验,这些认识和经验必然僵化。因此,重要的是改变思想,明确地告诉对方还有重新认识的余地,并且不要着急,这样,才能慢慢地接近问题的实质。
企业、班组的任务要靠全体成员去实现,遇到困难就要靠大家来克服。因此,办每一件事情,都要倾听企业、班组成员的意见。如生产、工作计划的安排,劳动力的调配,规章制度的制订,奖金的分配等等,都要交给员工充分讨论,集中正确意见,再正式决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启发群众的自觉性,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群策群力地搞好班组管理工作。不要犯官僚主义,不要自以为是,不要想当然,要有的放矢。
日本人认为:安全态度教育之所以不按指导者所要求的方向发展,是因为没有惩罚不遵守规章制度的人,这种人占总人数的15%。由于不给予惩罚,因此有人认为,遵不遵守规章制度都可以,这种人也有12%.若是对规章制度随心所欲,整个规章制度就会逐渐地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如果遵守或者不遵守没有什么不同,那么就等于规章制度有或者没有都是一样的。还有一点必须明确、安全操作规则和注意事项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制订的。不能光是口头说必须遵守,而是要在实际中应毫无折扣地执行。
事故是“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发生的.鉴于这种原因,惩罚必须慎重。如果需要惩罚,应该通过企业内设立象审议会那样的机构,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采取使群众都能接受的方法进行惩罚。假如进行了惩罚,就要通过惩罚使全体人员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古人云:一德立而百善从之。罚一元人民币不更体现“以德服人”,非要重罚乎?
20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