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为学生,共商安是,人人负责,让生命红线观深入人心
吴杨云 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
摘要:独木”难支企业的“安全大厦”,安全生产需要人人负责。人人负责的前提是互为学生,找到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只有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条件,才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的红线制度。推行红线制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倒逼机制,才能建立长效机制,让生命红线观深入人心。笔者通过自身不断学习和征求职工意见,完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并将安全生产技术条件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加以推行落实,使企业连续七年实现了安全生产,在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机制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互为学生; 共商安是; 人人负责;
1、“独木”难支企业的“安全大厦”,安全生产需要人人负责
“你觉得靠你自己一个人能把单位的安全管好吗?”这是一位受伤工人在医院康复期间,给笔者说的一句话。他说,“我出事那天,下药的就没把炸药下到井底,有一部分还留在井口……。”
笔者系地质勘探单位一名专职安全员,主要从事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单位主要从事普查、测绘、电法勘探、地震勘探和工程勘查等业务。地震勘探系单位主业,下设3个物探处,每年要完成30-50平方公里,3万到5万炮地震物理点放炮任务。从工艺程序方面讲,每完成一个地震勘探物理点的放炮任务,要经过地震钻井、炸药、雷管器材装卸、包药、下药登记和接线放炮等五个工序工作和五种不同岗位职工的手,一旦有一个环节出现差错和发生失误,或者某岗位职工不负责任,工作不符合要求,就有可能引起事故……。危险性大、危害程度高,是涉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特征。
受伤职工向笔者提出的疑问,反映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三个重要问题,一是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事,更是企业领导层、管理层和一线职工大家的事,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健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人人有责需要人人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三是企业应对不按要求作业,为后续施工埋下隐患的职工,进行责罚。简而言之,就是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责、履责、问责。
2、人人负责的前提是互为老师,查找专业生产安全技术条件
受伤工人的疑问,仅仅是单位地震勘探生产安全事故的一个典型案例。从1998年到2006年初,单位地震勘探从平原地区转向山区的过程中,就已经出现了许多事故险情和数起事故案例。爆炸飞溅物物体打击伤害事故、触电事故、岩崩事故、砸伤地震勘探仪器大线器材事故、误爆事故,使爆炸事故发生率趋近1/万。根据目前年生产规模3—5万个地震物理点计算,地震勘探单位年发生爆炸事故的次数接近3—5次。据统计,从1997年—2003年,某地震勘探队在不到七年的时间里,发生因爆炸飞溅物导致人员重伤、人员受伤、砸伤器材等意外事件总计有70多起,其中重伤事故有2起,飞溅物伤人10多人,未遂事故有40多起,砸伤地震仪器大线、交叉站就有10多起。同类型事故的重复发生,已经折射出《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在山区应用中存在许多问题,所以,论证地震勘探爆炸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已成为地震勘探行业刻不容缓的问题。
为了摸清地震爆炸安全技术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笔者与现场一线职工互为学生,开展了历时三年的一对一交流,共同探讨地震勘探安全生产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技术条件。
“一对一”的安全交流,就是随时随地与职工开展安全交流,就某个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它具有5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说话气氛比较融洽,一般以聊天方式进行,大家感到容易接受,不像培训课堂上,老师就是老师,学生就是学生。老师在课堂上不管大家是否感兴趣,只顾讲,不看大家的表情;二是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一般以交流的方式进行,就一个问题互相之间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不抬杠,不咬死理,双方以方便生产,观其效果为依据,不过多涉及理论方面的知识,通俗易懂,接近群众语言;三是互为学生,不分你我,只要你讲的对,我就听你的,没有什么地位高低之分,容易打开对方的话匣子,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四是效果好。人常说,问题不说不清,道理不辨不明。双方通过就一个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展开交流,分辨是非,最后达成共识,使双方都受到教育,印象深,效果好;五是更具实用性。“一对一”的沟通,一般针对的是生产中出现的实际安全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对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就地震爆炸安全技术问题,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职工交流,共同找到了《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在山区地震勘探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地震勘探安全井深问题。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对地震勘探井深没有具体的规定,没有明确井深到达多少才算安全。过去,在平原地区进行勘探,一般井深都在
(2)规程没有建立爆炸物品使用目录。《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GB 12950—91)2.1条规定,本规程所称的爆炸物品,是指地震勘探队所使用的,经国家批准和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爆索等。但是对地震爆炸物品的安全技术性能参数没有做出完整的表述,没有建立地震勘探爆炸物品使用目录。按理说,对地震爆炸物品使用的要求,应该由《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MT/T897—2000)做出具体规定,但是煤炭煤层气地震勘探规范只是规定“使用炸药震源时,应执行GB 12950中的规定。
(3)对地震勘探爆炸的起爆方式没有具体的规定。工程爆破一般采用反向、中向或反向、中向混合式起爆,使炸药能量向工程设计预想的方向运移。地震勘探应该采用何种方式起爆,规程没有具体的规定。
(4)炮井距边坡的安全距离。根据自由面对爆破效果的影响,当炮井设计位置位于坎边、陡崖边时,如果不采取偏移措施,炸药在井中爆炸后,其能量是向着坎边或陡崖边释放,导致炮轰波最先在坎边或陡崖边一方突破,将岩石破碎甚至抛掷出去,危及炮点附近人员的人身安全。但是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和地震勘探规范没有对以上关键因素进行明确规定。
(5)炮井是否堵塞没有规定。放炮之前,对炮井是否堵塞。
(6)组合爆炸时雷管应串联还是并联。关于进行组合爆炸时雷管是串联还是并联,《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GB 12950—91)没有明确的规定。
(7)起爆时没有考虑爆炸机故障和操作员失误因素。《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对安全起爆共制定了13条安全操作措施,但是,对爆炸机故障、操作员失误引起的早爆,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人、机失误、故障保障安全的功能。
3、共商安是,共同划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红线规定
发现问题就等于解决问题的一半。针对《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在山区地震勘探中存在的七个方面的技术问题。笔者深入基层,同一线职工共同研究和现场评估,找到了解决单位地震勘探安全生产应补充的七项技术条件。
(1)爆炸物品是指地震勘探单位所使用的,经过国家批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能够满足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爆炸物品,具体详见《地震勘探电雷管》(GB16625—1996)和《震源药柱》(GB 15563—1995)标准。
(2)凡在陆地上进行爆炸作业(包括勘探井炮、坑跑、水坑炮、小折射炮、地震测井等),均应竖直下药,采用正向起爆。
(3)对位于陡崖边、坎边、边坡地带的炮井进行偏移,使其距临界面的距离不少于
(4)陆地爆破,炮井深度应达到
(5)组合爆炸时雷管应串联,串联之前应对每个炮井炸药通路进行检查。
(6)炸药下到井底后,下药员应对炮井堵塞。对有积水的炮井,堵塞前先抽取孔内积水,使孔内水位下降3
(7)接线员应将爆炸机计时线绞断一股,并将绞断两头距离保持
这七项安全技术条件的划定,为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红线制度奠定了基础。
4、采取倒逼机制,推行红线制度
人类认识世界的目的是发现规律,利用规律改造世界。安全生产管理也是一样,一旦找到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就应该积极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落实,改变当前的安全生产现状。
当地震勘探安全生产技术条件划定后,笔者就贯彻落实单位地震勘探安全生产红线制度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是对单位地震勘探项目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与生产单位负责人事前研究测区地震地质条件,就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进行技术交底,落实安全生产红线制度。
二是采取与财务连锁的办法,采取倒逼机制,对不备案登记的项目不予借款,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
三是通过建立健全单位地震勘探涉爆人员岗位职责,把单位地震勘探安全技术规定融入岗位职责,落实单位安全生产红线制度。
四是通过建立安全信息平台和电话沟通机制,开展安全技术条件培训和教育,使单位的安全生产红线制度教育深入人心。
任何工作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就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这是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最低要要求,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想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做到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条件,做到不安全就不生产。
不安全就不生产,既是安全生产法的核心思想,又是安全生产的红线制度。企业要想践行“红线制度”,就必须制定符合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又具有可行性的“红线制度”,划定职工作业规定,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保障企业职工按章作业,不越红线,从而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笔者简介:吴杨云 (1966- ),男,山西新绛人,地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从事煤矿安全和地质勘探安全研究,E-mail:z.mg0996@163.com,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92号,邮编030600,联系电话:1375340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