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的站位原则及自我防护方法
无论是在川流不息的马路口,还是在出现交通事故后的现场中,我们总能看到这样一群着装威武、英姿飒爽的执法者——交通警察,无论春夏秋冬、阴晴雨雪,他们每天都在与车辆打交道,每天都在与交通事故擦肩。那么,在交警执勤过程中,其站位方法及自我防护装备有没有什么讲究和规范呢?(文-耐戈友反光服小编)
首先、关于交警站位原则
1、便于观察。民警的站位首先要选择能全方位看到路口各个机动车道动态的地方,最佳位置应该是在路中央,既能看到路口四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动态,又能近距离控制路口违章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并能根据车流情况,用手势指挥车辆通行;在机动车道来回四车道(含)以上的路口,如信号灯相位不齐,且左转弯车辆较多的情况下,民警可站在路中央指挥疏导;如路口信号灯相位齐全,站位应选择在路口一侧机非隔离延伸线交叉点为宜,这样既能全方位观察到路口各方面的动态,又能有效地对所站一侧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进行近距离管理。
2、确保安全。民警站位的选择必须考虑自身安全,不易为车辆所碰擦。选择站位的最佳位置是路口一角机非隔离延伸线交叉点,这样既能对路口一侧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近距离管理,又不易为车辆所碰撞。其次是路中央。这种站位虽然目标明显,自身比较安全,有威慑作用,但由于距离路口停车线较远,纠正违章的效果不理想。在机动车停车线或非机动车停车线前面站位是最差的站位选择。因为,这种站位很容易被过往的车辆所碰擦。
3、管控面大。民警选择站位还需力求管控范围最大化。若当地驾驶员交通素质较好,加之交通协管员的大力配合,即使在高峰时段,路口秩序也较好,各类违章均少。在这种情况下民警不必四角流动,只要站在路中央,对路口四侧个别违章只要吹哨或用手示意一下就能达到纠违目的。
4、无碍交通。民警执勤以“排堵、保畅”为根本,不能因站位不恰当或路口处罚违章妨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正常通行,造成人为的交通堵塞。
5、联动协调。两位民警站位,尤其要注意联动协调的站位方法。如路口信号灯相位齐全,两名民警可根据灯色变化,采取对角流动站位法进行近距离有效管理;在无左转指示灯且车流量较大、左转车辆较多的情况下,可采取一名民警在路中指挥疏导,另一名民警根据灯色变化在路口四角流动管理,纠正各类违章,确保路口秩序良好;特殊路口有三名民警(含)以上执勤的,可采取一名民警在路中指挥,另两名根据灯色变化对角流动管理,或由一名民警固守违章突出的路口一角,另两名民警流动管理。
其二、关于交警的自我防护
1、规范使用警用装备
民警在执勤时应着反光背心等反光类服装,驾驶二轮摩托车巡逻时,必须戴安全头盔。在夜间或雨、雾、沙尘等能见度较低的气象条件下,执勤民警和勘查现场民警更应严格遵守穿着反光背心或执勤反光雨衣的执勤规定;
交通民警在执勤卡点应设置锥筒、限速、警告等明显标志,在公路上可以设置交通管制隔离物,警示车辆慢速通过;
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勘查车辆须设明显警示标志,普通道路须在距现场30至50米外、高等级公路或高速公路须在距现场50至100米外设置发光或反光的警告、引导标志,配置现场勘查照明灯具;
PS:执行查缉罪犯等特殊任务时按规定携带武器和警械,并穿着防弹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要经常总结经验,掌握拦截车辆、封闭交通事故现场等警示标志的设置方法,提高执行盘查堵卡等警务技能,不断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执行盘查、堵卡任务时,严格二人(至少)一组勤务纪律,在勤务组织和警力布局上应形成能相互策应、相互增援的格局;
对违章车辆拦车不停或不服纠处强行启动行驶的,一般不要追随,可采取抄告传唤的形式;
在民警遭受不法侵害后,要及时做好事发现场的人证、物证等的固定、搜集工作,及时制作笔录或留下目击者的联系地址、电话,查清对民警造成不法侵害的事实。证据材料应准确反映被侵害民警的人身、衣物、警用装备等损伤、损坏情况,为追究实施不法侵害者的责任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无规矩不成方圆,多乱象不成和谐,交通警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用自身的安危换来了城市生活的和谐有序。耐戈友反光服小编呼吁广大交管部门,在治理交通的同时,一定要为工作在一线的交警同志们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反光类防护服装,为他们的安全执勤多点亮一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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