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运输的现状及交通安全产品发展的瓶颈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13年11月27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突破3亿大关,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全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
截至到2013年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435.62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87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达10.44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0.82万公里。其中,国家高速公路7.08万公里,增加0.28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车道里程46.13万公里,增加3.67万公里。
2014年,铁路总公司进一步加快铁路建设,一批重点工程建成投产,全国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1.2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6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一
2013年,我国境内民用航空(颁证)机场共有193个(不含港澳台)。定期航班通航机场190个,定期航班通航城市188个。
这些巨大的数字背后,都预示着我国道路交通发展将迎来新的节点,更是推动交管工作再上台阶的新起点,也是我国交通安全产品行业发展的新挑战,当然,也是新机遇。
耐戈友反光衣小编认为,发展交通安全产品行业,普及应用交通安全产品,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业。中国是一个人、车、路持续发展的交通大国,交通安全产品行业的形成有助于国民经济从安全、效益上收益增长。当然,研究并促成一个行业的发展,也应当去分析影响发展的制约因素。中国交通安全产品行业整体上还处于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政府管理者在推广普及中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企业在市场运作中有很多推广瓶颈需要突破;产品在现实应用中有很多工艺技术有待于研发成熟。
交通安全产品行业要想发展成熟,分析其中的制约因素并加以解决非常重要。
对于我国来说,制约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设成本过高。交通安全产品需要长期持续的投入改造与管养维护,其价值作用是通过降低事故损伤率、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来体现的,不象其它固定资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可以直接通过市场化运作产生效益。而且,要真正使得交通安全产品从根本上起到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就要大量、广泛、长期的投入使用,才能收效明显,这也无疑是一件成本投入高的长远事。
其二、设计、开发技术落后。由于中国交通安全产品起步时间较长,增长时间较快,国内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研发生产,技术水平相对于比较落后。反光材料(反光背心、反光标识牌等的制作)、智能系统、生产设备还主要依靠进口,国内产品的低投入低利润直接导致恶性竞争、品质低下,没有较大的研发投入也更难催生高性能的产品。技术落后直接影响了交通安全产品本土化生产本土化普及的速度。
其三、社会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意识薄弱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问题,尽管通过大力的宣传,人们已经知道交通安全基础知识,但也还是仅局限于遵章守法方面的知情而已。如何通过人、车、路的交通安全产品应用,做到防患于未然保护自己出行安全,却差强人意。至今还有不少交通安全管理者,抱着“坚固的设施撞不坏,谁撞上谁自伤自损自倒霉,设施无损最重要”。夜间出行的人与车,没有交通安全保护性措施防范的更是普遍现象。意识的薄弱直接导致了交通安全产品的应用普及。
其四、政策体制施行不畅。在我们国家,交通安全的管理者与投资者、受益者主体上没有太大的关联。管理者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投资者是政府财政拨款,受益者是社会公民,三者的理念只有充分结合在一起时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投入、使用、受益。经常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三令五申要强化交通安全产品的应用投入,财政管理者却你着你的急我要让我的钱花在我认为该花的地方,迟迟不拨款。而做为社会公民,通常无法意识到积极主动地为应用交通安全产品而热心。
那么,针对如上制约因素,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探讨交通安全产品发展的解决方法呢?
首先,耐戈友反光服小编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所有交通行业的参与者必须要做到的是对法制化管理的严格执行,要按照各项标准、法规的要求对人、车、路的交通安全产品设置强制实施。只要有法可依、有据可行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从体制上应当给予交通安全管理者资金投入、管理养护的决定权。对交通安全产品进行市场准入管理,没有达到硬性检测指标的产品坚决杜绝进入市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严格把关。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机关对人、车、路交通安全产品设置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管理达到一定的应用率。
其次是大力让企业与公民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中来,鼓励企业与公民加大对交通安全产品的研制投入,从政策、经济上予以帮助支持。通过政府性质的交通安全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同完成新技术课题研发,费用共担、利益共享的方式完成技术攻关。促进国内企业将新技术产品投产,并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配合推广应用,以达到本土化生产、规模增大、成本降低,从而大量普及的目的。
此外,耐戈友认为,我们还可以将交通安全产品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法得以降低投入管理成本,同时增加社会效益。考虑的主要办法是由政府或企业与保险公司相结合,对所投入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投保。政府或企业做为交通安全设施的一次性投资方,保险公司做为后来损坏、养护、更新的费用承担方,而交通事故的下降、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保护,直接促使保险公司与社会公民受益。同样,也可以通过应用可再生原料产品,实现二次翻新使用,以降低成本,提高使用价值。
最后还要值得注意的是,应当通过公益的方式,在宣传交通安全行为意识的同时,宣传交通安全产品与人、车、路的保障关系,提倡全社会公民积极参与到普及使用交通安全产品行动中。试想,如果夜间的行人着反光服装,车辆有清晰可见装置,道路上有抗冲击防护性能好的醒目安全设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与损失必定大大降低。
对于一个交通安全产品行业起步较晚的国家,耐戈友反光服小编认为,让这个行业逐步走向正规、走向成熟,不仅仅是政府部门严格管理、宣传就能实现的,更重要的是,每个公民心中有交通安全意识,每个交通安全产品相关的企业能够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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