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网站消息,2014年3月1日,欧洲“事前知情同意”(PIC)法规修订版正式执行,标志着高危险性化学品进出口新法案开始实施。此外,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接手“事前知情同意”法规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事前知情同意”法规负责管理欧共体和第三国之间的高危险性化学物进出口,是《鹿特丹公约》在欧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只有在接受国被通知的情况下,高危险性化学品才能出口,某些情况下,还必须获得进口国的明确同意。“事前知情同意”法规意在促进危险化学品在国际贸易中的责任共摊,促进国际合作,并通过向接收国传递安全储藏、运输、使用和处置该类化学品的信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新的“事前知情同意”法规和欧盟《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以及《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法规保持一致,同时也参照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目前接手了“事前知情同意”法规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制订政策的工作仍然归欧洲委员会环境总署。
2014年3月1日起,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开始处理出口通报和明确同意,预计在2014年完成约4000份的“事前知情同意”通报。目前,“事前知情同意”法规将继续使用欧洲现有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数据库(ESEXIM)作为通报工具。预计在2014年9月,欧盟境内的企业可以通过新的电子化“事前知情同意”工具(EPIC)来更好地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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