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十不焊割
焊工十不焊割
一、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二、在煤磨系统、油站、电力室、氨水系统等禁火区,未采取措施,未办理动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三、在有限空间内工作没有12V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四、雨天露天作业无可靠安全措施不焊割。
五、装过易燃,易燃及有害物品容器,未彻底清洗不焊割。
六、焊体性质不清、火星飞向不明不焊割。
七、有压力的管道或密封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力管道等,不能焊接。
八、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九、焊接设备安全附件不全或失效不焊割。
十、在一定距离内,有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能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