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年4月28日,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世界职业安全健康日”纪念活动将在世界各国举行,主题为“职业病预防”。国际劳工组织在活动前夕发布了一份报告,概述了目前全球职业病防治的形势,并提出了解决“体面劳动”这一严重“赤字”的建议,本栏目将分2期进行摘登。
国际职业病防治形势与对策
——2013年“世界职业安全健康日”报告摘要(上)
译/宁丙文
职业病为劳动世界带来了巨大痛苦和损失。然而,职业病或工作相关疾病仍旧与工业事故无法进行有形的比较,即使职业病导致工人死亡的人数是工业事故的6倍。此外,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技术和社会也在发生变化,这些都会加剧目前的健康风险,并产生新的风险。众所周知的职业病,如尘肺病,仍然流行很广,而相对较新的职业病,如精神障碍和肌肉骨骼失调症(MSDs),患病人数也呈增加趋势。虽然世界各国在应对职业病挑战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迫切需要加强国家职业安全卫生体系的预防能力建设。
全球职业病防治形势
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全球每年约有234万人死于工作事故和工作相关疾病。其中,约202万人死于各种工作相关疾病。全世界每天因工死亡6300人,其中5500人死于各种工作相关疾病。 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有1.6亿例非致命性工作相关疾病发生。
被报告的疾病类型和发展趋势差别很大。例如,2010年,中国总共报告2万7240例职业病患者,其中2万3812例职业病患者是由接触工作场所的粉尘所致。同年,阿根廷共报告2万2013例职业病患者,其中肌肉骨骼失调症和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最高。2011年,日本共报告7 779例职业病患者,主要涉及背部疾病和尘肺病,其中325例精神障碍患者获得了补偿。2011年,英国共有5920例职业病患者获得了补偿,其中尘肺病、间皮瘤和骨关节炎的患者最多。美国劳工统计局报告,2011年美国20万7500名工人患非致命性职业病,其中皮肤病、听力失聪、呼吸道疾病发病率最高。
尘肺病
由于在采矿、采石、建筑和其他生产过程中普遍接触硅石、煤炭、石棉和各种矿物粉尘,数以百万计的工人仍旧处于罹患尘肺病(特别是矽肺、煤工尘肺、石棉相关疾病)的风险之中。尘肺病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往往比较难以诊断和容易漏报。它们的相关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硅结核、硅与石棉相关癌症)常常导致永久性残疾或过早死亡。在中国,尘肺病患者占全部职业病患者总数的80%多。最近几年,每年新报告尘肺病患者1万名至2万3000名。在印度,约1000万名工人在采矿业、建筑业和其他行业工作,均接触二氧化硅粉尘。一些研究已经表明,石笔厂工人的矽肺发病率为54.6%,石匠的矽肺发病率为35.2%,而煤工尘肺的发病率为18.8%。在越南,尘肺病患者占全部已补偿职业病患者总数的75.7%。巴西估计有660万名工人接触二氧化硅粉尘。一项针对拉丁美洲的研究显示,矿工的硅肺病发病率为37%,其中50%的矿工年龄在50岁以上。一项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主要行业和高风险行业中30%~50%的工人可能会患矽肺病和其他尘肺病。
然而,职业病患者的统计数字增加并不一定意味着实际患者数量的增加。统计数字的上升可能是一些积极因素所致,例如更加完善的记录和报告制度,改善的健康监测、鉴定和赔偿机制,作业流程和组织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工人和雇主对职业病预防的意识提高,职业病的定义有所扩大,潜伏期长的职业病的集中爆发等因素。
石棉相关疾病
直到20世纪70年代,许多国家还在不同行业广泛使用石棉,如绝缘管道、锅炉、船舶、刹车系统、水泥强化、耐火材料等。 工作时接触石棉的工人,具有患石棉相关疾病的风险,如石棉沉滞病,与石棉有关的肺癌和间皮瘤。工人在接触石棉之后,一般会在10-40年后患石棉相关疾病。这样,即使在已经禁止使用石棉的国家,工人们也会在几十年后患石棉相关疾病。
尽管目前全世界有50多个国家(包括欧盟所有成员国)已经禁止使用石棉,全球每年仍生产石棉200万t。如今,石棉主要在发展中国家被使用,而这些国家的预防能力、健康监测和补偿机制往往不是很完善,石棉相关疾病被确诊的概率低,报告的病例也很少。西欧6个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瑞士、英国)估计,1995-2029年间,累计20万名间皮瘤患者死亡。以此推算,所有西欧国家死于石棉相关肺癌的患者数量将会增加,2029年前大约50万名患者的死亡由石棉所致。
新的风险与挑战
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工作场所带来了技术、社会和组织方式方面的变化,伴随而来的是新的风险和挑战。由于安全性提高、技术进步和管理完善,一些传统风险的水平已经下降,但它们对工人健康损害所带来的经济成本负担仍旧令人难以接受。由于没有采取足够的预防、保护和控制措施,新形式的职业病仍在增加,例如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为工作场所带来了新的和不确定的风险。新的风险还包括工作环境不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暴露于电磁辐射、面临心理社会风险等。
肌肉骨骼失调症与精神障碍
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肌肉骨骼失调症是最常见的工作相关健康问题。根据2005年欧洲职业病统计结果,腕管综合征患者数量占全部确诊职业病患者总数的59%。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肌肉骨骼失调症占所有残疾导致经济损失的10%以上。在韩国,肌肉骨骼失调症患者的数量从2001年的1 634例迅速增加至2010年的5 502例。在英国,2011年肌肉骨骼失调症患者的数量占全部工作相关疾病患者总数的40%。
职业压力及其导致的健康后果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员工面临着心理骚扰、聚众围攻、恃强凌弱、性骚扰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工人也许会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例如滥用酒精和药物,以试图自行解决心理压力问题。研究表明,压力与肌肉骨骼失调症、心脏病、消化系统疾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长期遭受职业压力可以导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此外,经济危机和衰退导致工人的压力增加,容易产生焦虑症、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甚至导致工人自杀。
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带来的经济成本
职业病也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它们会使工人及其家庭陷入贫困,降低工人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能力,显著增加医疗保健的支出。国际劳工组织估计,每年工作相关事故和疾病导致的经济损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约占年度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4%,约合2.8万亿美元。在欧盟,工作相关疾病每年导致的经济损失估计至少达1 450亿欧元。法国政府估计,2001—2020年间用于石棉相关疾病患者的赔偿费用约为270亿欧元~370亿欧元,相当于每年赔偿13亿欧元~19亿欧元。在美国,保险公司报告,1990—2000年间,赔偿石棉相关疾病患者约216亿美元,这还不包括被起诉企业赔偿的320亿美元。在韩国,2011年肌肉骨骼失调症导致的经济损失为68.9亿美元,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0.7%。在新西兰,肌肉骨骼失调症每年的医疗费用达47.1亿美元,相当于年度医疗总费用的1/4。
职业病患者数据收集
职业病防治形势评估工作需要良好的数据支持,其可以为制定有效的预防战略提供基础。数据的获得主要通过3种途径:雇主依据法律要求向劳动部门的报告;工伤赔偿项目的支出情况;医生提供的信息。工作环境的定期监测和工人的健康监护能够让雇主及时预防和报告职业病。
然而,从全球范围来看,一半以上的国家仍旧没有搜集有关职业病的统计数据。目前的统计数据主要是关于工人受伤和死亡的情况。此外,只有一部分国家是按性别分类进行数据收集的。这不仅使鉴定特种类型的职业伤害和疾病更加困难,也阻碍了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国家官方统计资料主要依据报告的工作事故和职业病方面数据。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工伤赔偿项目。然而,它们的覆盖范围一般只限于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甚至在有效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内,也缺乏适当的记录和报告体系。因此,只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事故被报告、处理和赔偿。有关职业病的情况甚至更为复杂:在大多数国家,实际上只有一部分的真实案例被报告,这也反映出了在职业病定义、鉴定和报告方面所面临的挑战。
同时,农民工、中小企业工人、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工作的工人(占全球劳动力的绝大多数)在工作中面临的风险较高,因为他们是体制外的人,职业病的预防、报告和赔偿制度难以覆盖这些群体。移民的流动性增强、劳动力的老龄化、临时性或兼职性工作越来越多,不仅增强了人们接受不安全工作条件的意愿,同样也阻碍了健康监护、工作环境监测、职业病记录与报告的适当发展,所有这些都要求有效实施预防战略。
还存在导致这种状况的其他方面的因素。许多职业病,例如职业或工作相关癌症,其特点是潜伏期长,很难确诊,直至这些病症有了临床表现。工人在不同暴露水平工作之间流动的频率增加,工人患病的工作因素和非工作因素都存在,这就导致工人患病的“职业性”很难确定。此外,一些工人可能在工作中接触某种物质而患病,而这种物质还没有被确定为“有毒有害”。医生在诊断工人病情时,必须对其患病原因的“职业性”进行评估。 职业病诊断要求具备特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一些医生却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就限制了职业病数据收集和职业健康监护能力的发展。此外,在一些国家,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监管职责分别被赋予了劳动部门、卫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增加了数据收集的难度。
作为职业病数据收集工作的一种替代方式,一些国家使用调查的方式。例如,2007年欧盟27个成员国开展了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8.6%的15~64岁的在职或退休工人报告在过去12个月中出现了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这相当于约2300万人的健康在工作中出了问题。此外,2.1%的受访者表示,2007年自己有2个或2个以上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英国107万3000例职业病案件是工人自报的,这些职业病案例都是工作原因所致或恶化。其中,43万9000例职业病为肌肉骨骼失调症,42万8000例职业病与工作压力、抑郁和焦虑相关。(未完待续)
编辑 宁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