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油罐组(一)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351-2005
1 总则
1.0.1 为合理设计防火堤、防护墙,保障储罐区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地上储罐区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中的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不适用于非液态储罐区的设计。
1.0.3 储罐区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储罐组tank group
由防火堤或防护墙围成的一个或几个储罐组成的储罐单元。
2.0.2 储罐区tank farm
由一个或若干个储罐组组成的储罐区域。
2.0.3 防火堤fire dike
用于常压液体储罐组,在油罐和其他液态危险品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正液体外流和火灾蔓延的构筑物。
用于常压条件下,通过低温使气态变成液态物质的储罐组,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骤变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 cofferdam )。
2.0.4 隔堤dividing dike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如冒顶)事故时的污染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构筑物。
用于减少防火堤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低温液体骤变成气体前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分隔成若干个分区的隔堤亦称隔堰(dividing coffedarm )。
2.0.5 防护墙safety wall
用于常温条件下,通过加压使气态变成液态物质的储罐组,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下沉气体外溢的构筑物。
2.0.6 隔墙dividing wall
用于减少防护墙内储罐发生少量泄漏事故时,液体骤变成气体前的影响范围,而将一个储罐组内的储罐分隔成若干个储罐单元的构筑物。
2.0.7 防火堤高度dike height
由防火堤外侧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至防火堤顶面的垂直距离。
2.0.8 防火堤有效容积virtual capacity of dike
一个储罐组的防火堤内可以有效利用的容积。
2.0.9 设计液面高度design height of liquid level
计算防火堤有效容积时堤内液面的设计平均高度。
2.0.10 防火堤内堤脚线in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内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的交线。
2.0.11 防火堤外堤脚线outboard toe line of dike
防火堤外侧或其边坡与防火堤外侧设计地面的交线。
3 防火堤、防护墙的布置
3.1.1 防火堤、防护墙的选用应根据储存液态介质的性质确定。
3.1.2 防火堤、防护墙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
3.1.3 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宜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也可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3.1.4 沿无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沿土堤或内培土的防火堤内侧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土堤内侧或培土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8m,且沟内应有防渗漏的措施。沿防护墙修建排水沟时,沟壁的外侧与防护墙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3.1.5 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里在不同方位上。防火堤内侧高度大于等于1.5m时.应在两个人行踏步或坡道之间增设踏步或逃逸爬梯。隔堤、隔墙亦应设置人行踏步或坡道。
3.2 油罐组防火堤的布置
3.2.1 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该罐罐壁高度的一半;卧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或防护墙内堤脚线的跟离不应小于3m。
注:高架立式罐(指罐环梁顶面到场内地面撇离大于1.5m的罐)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跟离,不应小于下述高度的一半;该高度等于罐壁高度与环梁顶面到场内地面距离之和减去1.5m。
3.2.2 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留有宽度不小于7m的消防空地。
3.2.3 同一个油罐组内的总容量及油罐数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油罐组及固定顶油罐与浮顶、内浮顶油罐的混合罐组,其总容址不应大于120000m3。
2 浮顶、内浮顶油罐组,其总容址不应大于600000m3。
3 油罐组内的油罐数量,当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m3时,不应多于12座;当单罐容量小于1000m3或储存丙B类油品时,油罐数量不限。
4 油罐组内单罐容量小于1000m3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4排;其他油罐不应超过2排。
注:浅盘或浮舱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油罐的布置同固定顶油罐。
3.2.4 油罐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
2 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容量的一半。
3 书固宗顶油雄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撇同组布置时,应取分别按本条第1、2款规定的计算值中的较大值。
4 覆土油罐的防火堤内有效容积规定同本条第1、2、3款,但油罐容量应按其高出地面部分的容量计算。
3.2.5 油罐组防火堤顶面应比计算液面高出0.2m。立式油罐组的防火堤内侧高度不应小于1.Om,且外侧高度不应大于2.2m;卧式油罐组的防火堤内、外侧高度均不应小于0.5m。立式油罐组隔堤高度宜为0.5~0.8m。
3.2.6 油罐组防火堤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V=AHj一(V1 +V2+V3+V4) (3.2.6)
式中V——防火堤有效容积(m3);
A——由防火堤中心线围成的水平投影面积(㎡),
Hj——设计液面高度(m);
V1——防火堤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一个最大油罐的基础体积(m3);
V2——防火堤内除一个最大油罐以外的其他油罐在防火堤设计液面高度内的液体体积和油罐基础体积之和(m3);
V3——防火堤中心线以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防火堤体积和内培土体积之和(m3);
V4——防火堤内设计液面高度内的隔堤、配管、设备及其他构筑物体积之和(m3).
3.2.7 防火堤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防火堤内的地面坡度宜为0.5%;防火堤内场地土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或盐渍土时,应根据其危害的严重程度采取措施,防止水害;在有条件的地区,防火堤内可种植高度不超过150mm的常绿草皮。
2 当储雄泄漏物有可能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堤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3.2.8 防火堤内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应设置集水设施。连接集水设施的雨水排放管道应从防火堤内设计地面以下通出堤外,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截油排水装置。
2 在年降雨量不大于200mm或降雨在24h内可渗完,且不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时,可不设雨水排除设施.
3.2.9 油罐组防火堤内设计地面宜低于堤外消防道路路面或地面.
3.2.10 油罐组内的单罐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时,宜设置进出罐组的越堤车行通道。该道路可为单车道,应从防火堤顶部通过,弯道纵坡不宜大于10%,直道纵坡不宜大于12%。
3.2.11 油罐组内隔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20000m3时,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2座。
2 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5000m3且小于20000m3的罐,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4座。
3 单罐容量小于5000m3的罐,隔堤内油罐数量不应多于6座。
4 沸溢性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址不应多于2座。
5 丙B类油品油罐,隔堤内储罐数量不受以上限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4 防火堤的选型与构造
4.1 选 型
4.1.1 防火堤、防护墙的设计,应在满足各项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选型,达到安全耐久、经济合理的效果。
4.1.2 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内侧均应作防腐蚀处理。用于全冷冻式储罐组的防火堤,应采取防冷冻的措施。
4.1.3 防火堤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筑防火堤,在占地、土质等条件能满足需要的地区应选用。
2 钢筋混凝土防火堤,一般地区均可采用。在用地紧张地区、大型油罐区及储存大宗化学品的罐区可优先选用。
3 浆砌毛石防火堤,在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6度且地质条件较好、不易造成基础不均匀沉降的地区可选用。
4 砖、砌块防火堤和夹芯式中心填土砖、砌块防火堤,一般地区均可采用。
4.1.4 防护墙宜采用砌体结构。
4.1.5 防火堤(土堤除外)应采取在堤内侧培土或喷涂隔热防火涂料等保护措施。
4.2 构 造
4.2.1 防火堤堤身必须密实、不渗漏。
4.2.2 防火堤、防护墙埋置深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建筑材料、冻土深度和稳定性计算等因素确定。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宜小于0.5m;对于土堤,地面以下0.5m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5。
4.2.3 防火堤及防护墙变形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变形缝的间距应根据建筑材料、气候特点和地质条件按有关结构设计规范确定。
2 变形缝缝宽宜为30~50mm,采用非燃烧的柔性材料填充或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
3 变形缝不应设在防火堤及防护墙的交叉处或转角处。
4.2.4 防火堤内侧培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内侧培土高度与堤同高;培土顶面宽度不应小于300mm;培土应分层压实,坡面应拍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85。
2 培土表面应做面层,面层应能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杂草生长和小动物破坏,面层可采用砖或预制混凝土块铺砌,在南方四季常青地区,可用高度不超过150mm的人工草皮做层。
4.2.5 防火堤内侧喷涂隔热防火涂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涂层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5MPa,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耐火极限不应小于2h,冻融实验15次强度无变化。
2 防火涂层应耐雨水冲刷并能适应潮湿工作环境。
4.2.6 土筑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堤顶宽度不应小于500mm。
2 筑堤材料应为粘性土。
3 筑堤土应分层夯实,坡面应拍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O.94。
4 土筑防火堤应设面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2.4条第2款的规定。
4.2.7 钢筋混凝土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堤身及基础底板的厚度应由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00mm。
2 受力钢筋应由强度计算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钢筋混凝土防火堤应双向双面配筋;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水平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2)竖向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基础底板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当有垫层时不应小于4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3)堤身的最小配筋率和耐久性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执行。
4.2.8 浆砌毛石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堤身及基础最小厚度应由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500mm;基础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
2 毛石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0,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l0,浆砌必须饱满密实。
3 堤顶应做现浇钢筋混凝上压顶,压顶在变形缝处应断开。压顶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压顶内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Ф10,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 堤身应做1:1水泥砂浆勾缝。
4.2.9 砖、砌块防火堤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堤堤身厚度应由强度及稳定性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300mm,堤外侧宜用水泥砂浆抹面。
2 砖、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7.5;基础为毛石砌体时,毛石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30;浆砌必须饱满密实并不得采用空心砖砌体。
3 堤顶应做现浇钢筋棍凝土压顶,压顶在变形缝处应断开。压顶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压顶内宜配置不少于310纵向钢筋.
4 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或地质条件复杂、地基沉降差异较大的地区宜采取加强整体性的结构措施。
5 夹芯式中心填土砖砌防火堤的构造要求:两侧砖墙厚度不宜小于200mm;沿堤长每隔1.5~2.Om设不小于200mm厚拉结墙与两侧墙咬楂砌筑;中间填土厚度300~500mm,并分层夯实;堤顶应设厚度不小于l00m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压顶内纵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Ф10,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
4.2.10 防护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砖、砌块防护墙厚度不宜小于200mm,双面抹水泥砂浆。
2 毛石防护墙厚度不宜小于400mm,双面水泥砂浆勾缝.
4.2.11 隔堤、隔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砖、砌块隔堤、隔墙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宜双面用水泥砂浆抹面,堤顶宜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4.2.9条第3款的规定。
2 毛石隔堤、隔墙的厚度不宜小于400mm,宜双面水泥砂浆勾缝,堤顶宜设钢筋混凝土压顶,压顶构造应符合本规范第4.2.8条第3款的规定。
3 钢筋混凝土隔堤、隔墙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可按构造配单层钢筋网。
5 防火堤的强度计算及稳定性验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