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层出不穷,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得不到有效处理,甚至尘封日上,说到底就是执行力度问题。
第一,行政管理部门臃肿,归口不一,而且不同的管理部门协作力基本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很难为被检单位提供切实的有效信息。
第二,检查基本流于形式,通常是本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善于举一反三,上行下效现象很严重。而且,只要不发生事故,对于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不做连锁审查,经常停留于文字资料上。
第三,绝大多数上层检查人员都不是业内人士,检查只是依据主管部门或借用同行业的文件要求或检查表格进行检查,照本宣科,根本不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第四,检查人员可信度大幅度下降,管理术语和技术术语知之甚少,甚至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
第五,对于现场存在的问题,不能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就是业务指导能力欠缺,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形。
第六,以言代法,经常出现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让底层安全管理人员无法处理。
第七,公信度下滑,检查造成了施工单位的大量经济支出,而且很多检查组明知道作秀也在装聋作哑,在意的是自己的权威和排场。
第八,社会公众监督基本无法实现,媒体基本都是糖衣炮弹的吸食者。
第九,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呼声无法上达。基本被屏蔽在权威之外。
第十,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独立行使职权,体现不出垂直管理,更体现不出经济杠杆这个有效手段。
第十一,最关键的是政府监督力度匮乏,不能真正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宗旨,而且更做不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以上这些因素,注定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无法有效履行自己职能,上层领导阳奉阴违,导致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极其被动,主动工作说是找毛病,不去工作却被定为不作为。做与不做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