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全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三个并重”、“四个同等重要”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围绕“基层基础深化年”工作主线,扎实推进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出责任落实、系统管控、流程优化、灾害防治、隐患治理、应急管理、装备升级、安全培训、考核奖惩和工序、岗位“双达标”等重点工作,在解难题、控风险、抓创新、提效能、固基础、强保障上寻求突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发展大物流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奋斗目标
(一)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一般非人身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
(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三)杜绝重大职业危害事故。
(四)杜绝一切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
(五)实现雨季、冬季及其它节日和特殊期间的安全生产。
(六)安全培训以实用、实效为根本,确保岗位参训率、培训合格率、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实现干部职工队伍安全意识、实践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明显提升。
三、整体要求
(一) 围绕一个主线:以“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基础,稳固根基,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二) 坚持一个基调:科学、理性和实事求是。注重科学,遵循规律,说实话,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以科学的思想、理性的思维,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
(三) 强化“四真”管控:
1、安全管理真认真。坚持从严管理,保持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
2、安全措施真落实。坚持“三化三制”(行政工作计划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流程管控精细化;首问制、复命制、问责制)闭合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效率和质量。
3、安全检查真较真。坚持深查细究,维护安全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的严肃性。严格执行20条“红线”(禁令)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变成“带电的高压线”。
4、事故责任真追究。坚持“三个转变”,实行严重问题追溯分析、公示通报、问责追究制度,坚持“规章至上,违者必究”,出现问题决不姑息迁就。
(四)推进“三化”管理:
1、法治化。强化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力度,推进依法治企、依法管理、依法保安,坚决抵制和杜绝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
2、系统化。从安全生产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个层面入手,通过系统改造升级,提高安全生产各大系统的可靠性;坚持系统思考、系统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提升。
3、标准化。把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到各项工作、各个岗位、各道工序,强化标准的过程落实,推进企业管理标准化、专业质量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序执行标准化建设。
(五)开展“三延伸”深化活动:
1、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静态向动态、由工程向工序、由环境向操作延伸,开展工序、岗位“双达标”深化活动。
2、推进安全教育培训由课堂向现场、由理论向实践、由学习向练习延伸,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深化活动。
3、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由“堵漏型”向“长效型”、由治标向治本、由终端向系统延伸,不断提升管理创新深化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强责任,严落实,完善责任落实体系。
1、明晰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管人、管业务、管专业、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明晰和强化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专业组的责任,严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业务部门、专业安全管理和安监部门监督考核“三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层级管理,实行层级负责,中心层面主要负责督察、追责和安全生产系统的管理,重点抓安监体系、查隐患、防事故,对安全生产系统存在的严重问题或因安全生产系统问题导致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职能部室及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基层单位在保障安全可靠的同时,主要负责问题整改、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和事故防范,重点加强现场的严细管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各自实际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实行权责挂钩,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体系,逐一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出现管理漏洞或责任落空。继续组织好“安康杯”竞赛,发挥工会群监会、女工协管会的作用,支持群监会、协管会开展工作。
2、强化安全履职。严格执行管理干部调度值班和“区域图点数”管理制度,强化对各级基层管理人员抓“三违”、罚款等情况的考核。实行管理层、技术层、现场操作层“三层级”管理,落实“三层级”责任,发生安全生产问题按照“三层级”分线、分级追究。
(二)抓基层,打基础,强化基层基础管理。
1、强化基层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各单位要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各自工作和岗位达标。将安全质量标准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强化对关键工作流程的管控,推进工作达标和岗位达标。以车间班组单元为单位,从人、机、物、法、环等诸多方面,全面推进安全质量工作标准化,同时强化岗位环境达标和操作达标,实现工作达标与岗位达标的互动。倡导朴素的质量标准化,注重内在质量的提升,推进内涵精品、流程精品创建不断深入、形成常态。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威胁安全生产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因工作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问题威胁安全、影响生产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实际损失赔付。
(三)强化安全培训,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1、优化职工队伍结构。根据职工的年龄、文化结构,加强车间、班组长、安监员、调度员、技术人员、专兼职救护人员“六支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整体素质。注重特殊岗位人员的培养。强化新招收院校毕业生的安全培训学习和岗位实践锻炼,不断优化基层管理队伍的文化层次和梯次结构。
2、保证安全培训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模式,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安全教育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因人施教、因材施教,注重发挥先进安全典型和经济杠杆的导向作用,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3、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强化对各工种岗位正规操作的系统化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增加实践操作培训的课时。坚持“在什么岗位练什么技能”,强化岗位练兵。坚持现场“考问”制度,注重实际操作过程的考评,对不能自觉执行岗位标准流程操作的按违章论处。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岗、标准操作示范岗创建和技术比武、“岗位精确操作竞技大赛”活动,提高职工实践操作、协同操作技能水平。强化应急救援、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的专项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教育作为安全教育和各类培训的重点,形成事故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建立和完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不断增强防范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5、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进一步坚持“一主多元”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实现安全文化体系的扩容、增量,用优良的文化引导人、塑造人、提升人,不断增强安全文化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宣教活动,选树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不断集聚安全生产的正能量。
6、制定落实好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要落实好职工、安监和特殊人员的全年安全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和季节特点,不断充实完善培训内容和时效。各单位要于元月底前,把培训计划报送中心安监部门。
(四)强化隐患治理,完善灾害防治与风险防控措施
1、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在完善“六级六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基础上,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防控程序;严抓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保证真排查、真治理。坚持“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治理责任。每月认真排查重大隐患和危险源,研究落实防控措施。坚持谁排查、谁落实、谁负责,各包保部室跟踪治理,安监部门全面监督。完善薄弱人物排查帮教制度,坚持月度定期排查与日常动态排查相结合,针对薄弱人物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2、抓好致灾因素防控。积极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实现对安全风险、致灾因素的超前防控。加强对仓储管理、机械设备、吊装运输、消防器材和交通车辆的安全灾害防控。
3、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根据现场灾害威胁因素,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紧急避险和撤人演练。认真落实调度人员“十项权力”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权、作业人员的避险逃生权,遇到紧急情况必须果断撤人,首先保障人身安全。加强灾害识别、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的专项培训。抓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4、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各单位必须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正常使用。对特种职业岗位要强化防护措施,加强健康监护,增加必要的防护设施、装备和器材,改善职工作业环境,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健全完善职工查体和健康档案。严把招工查体关,防止招入患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疾病的人员。
(五)强化安全管控。
1、重点强化通勤交通、消防和文体活动等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案例教育,坚决杜绝公用车辆带病运行、超速超载或私家车非法营运、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极端异常天气严格控制车辆外出。凡因管理问题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因个人交通违章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不得上报工伤。
2、及时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可靠。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火灾应急疏散演练。组织群体性文体活动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明确专人或专业部门抓好落实。
3、强化供用电、供用气安全管理,抓好供电线路、供气管道和相关设施的排查,严禁在办公区域和库区使用电炉、电熨斗、电暖器;确保生产和办公区域用电、用气安全。
(六)严考核,重奖惩,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1、严肃事故报告和处理。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禁隐瞒、谎报、延报或拒报。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中心安监部门,否则从重追究处理。凡不及时上报者,按照隐瞒事故论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安全诚信承诺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隐患和事故举报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保护和奖励。继续执行安全生产二十条禁令,对违反禁令的管理干部一律撤职、职工一律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坚持“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凡是出现严重安全问题的,或安监绩效考评连续两个季度以上处于末位,一律取消其单位及负责人、责任人评先树优资格和安全兑现奖励。
2、坚持动静结合系统考评模式。推行安全质量“全透明、公开化”考评,增加动态考评的权重。把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安监考评的重点内容,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体系。
3、坚持安全风险全员抵押金制度。按照集团公司〔2015〕1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风险收入的比例,严格考核和兑现奖罚。
五、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夏竞,党委书记许守亮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工作。下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部门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在安监设立安全质量考核办公室,上官厚梓任办公室主任,杜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督查和考核工作。
附:1、物流中心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2、物流中心安全监察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3、物流中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4、关于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办法
附件一物流中心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责任大小、风险共担”和“权责对等、重奖重罚”的原则,特对《安全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质量考核
(一)安全质量风险工资考核
1、范 围
物流中心2015年在岗职工。
基层单位已在中心参加安全质量风险考核的不得在重复考核,否则按违纪论处。
2、标 准
机关:副总2400元 正科级1600元 副科级1250元
高级职称1350元 中级职称1100元 助理750元
员工650元
3、各单位班子成员
正科级1700元
副科级1400元
职 工650元
4、安监部门
正科级:2400元,副科级:1600元
各单位安监站(组长):1400元 安监员:850元
各单位安全质量风险金及各基层单位安监组织人员,须报中心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安全风险考核兑现办法
根据安全质量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检查结果,由安监部门组织对各单位实行月度考核兑现。各单位部门实现安全质量考核目标,月度按个人交纳安全风险金数额返还,年底实现全年安全质量奋斗目标,加发一个月安全风险金奖励。并对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进行适当嘉奖。
1、各单位月度安全质量考核期内,发生一起重大责任非人身事故或1人次重伤事故,取消本单位当月安全风险返还和全年加奖,罚没本单位个人缴纳的全部安全风险金,重新缴纳;发生一起责任非人身事故或1人次轻伤事故,取消本单位当月安全风险金返还和全年加奖;扣罚本单位个人缴纳的安全风险金;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扣罚当月有关单位个人缴纳安全风险金的30%。
2、机关部室
(1)安监部门人员安全风险金返还与安全考核、深入基层挂钩。
(2)其他部室人员安全风险金返还与安全考核指标挂钩。
(3)中心月度实现安全生产,机关人员按个人交纳安全风险金数额返还。
(4)发生一起重大责任非人身事故或1人次重伤事故,取消机关人员安全风险金返还;发生一起责任非人身事故或1人次轻伤事故,按当月交纳安全风险金额的30%返还。
3、其他方面
(1)交通安全:交通事故单位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职工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的比例扣罚安全风险金。
(2)新招收工人每有1人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查体,扣责任领导安全风险金返还部分的5%。
(3)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考试。凡是未组织岗前培训或者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职工考试合格率低于90%,扣责任领导安全风险金返还部分的5%。
(4)工作质量:不按规定履职、不按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汇报有关材料的,每次扣相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金的5-20%;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
(5)安监部门要求每月上报的各种安全材料、报表等资料,不按规定及时上报、迟报的,将按规定每月扣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安全风险金5%至10%。
(三)安全质量考评
1、每季对各单位进行安全质量考评。按照安全质量考评有关规定进行考评,总分95分以上的为一类单位;90—95分(含95)的为二类单位;90分以下的为三类单位。
2、安全质量监察绩效考核范围
总仓库,汽运公司,顺立公司,再生资源站,物资供销公司,三类物资科,矿柱林场、物业站。安监部门全面负责安全绩效考核。
(四)履职考核奖惩
1、安全部门人员必须完成履职检查和考核。中心建立安全履职基金专用账号,对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处罚,处罚款纳入中心安全基金;履职奖励由安监部门办公室按照规定统一做账,每季报中心领导审批后兑现。
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不认真,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而被上级和中心部门查出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扣罚检查人员和本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安全风险金的10%,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各单位重复出现的严重安全质量问题给予加倍处罚。
3、隐瞒、谎报、迟报轻、重伤和一般非人身事故,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监站(组)长各罚款2000元。
4、职工安全培训后,必须由本单位安监站(组)组织考试,发现一批(次)不参加考试的扣罚安监站(组)长200元,凡有考试不及格人员,单位不得报销其有关学习费用。
二、责任追究
(一)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轻伤1人,单位分管领导撤职,主要领导记大过。一次重伤1人或年内累计重伤2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撤职。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责任大小给予处理。情节严重,涉嫌失职、渎职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发生责任事故单位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有关规定
(一)安全质量风险金的收缴,由中心组织、工资部门提供各单位基础数据;安监部门确定缴纳标准和数额,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在考核中扣罚的安全风险金部分必须在五日内补交,否则不再奖励。
(二)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将应缴纳的安全质量风险金交至中心财务,建立专门账户并专款专用,交款凭证复印件交安监部门和工资科。
(三)安监部门负责起草月度和季度考核意见,报中心领导审批后,由安监部门做账,工资、财务负责兑现。
(四)各类安全质量罚款和绩效考核处罚均纳入中心安全质量奖励基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要求组织日常动态检查,按时进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同时要对制度建设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履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中心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日常动态考评和季度达标考评,要突出重点企业的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
3、安全检查人员在安全质量考评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严格履职,严禁避重就轻。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如因检查考评不认真,隐患问题没查出,导致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从严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4、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质量管理认识,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安全质量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季度达标成绩落实安全质量奖惩。
五、安全质量考核奖惩组织
物流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夏竞、党委书记许守亮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监部门为成员的安全质量考核奖惩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质量考核的监督指导、结果审定、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等总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安全领导任组长,安监、工资、财务等负责人为成员。安全质量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上官厚梓担任,杜军任副主任,负责日常考核奖惩工作。
附件2:
物流中心安全监察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为全面加强安监队伍内部建设,打造一支“严格执法、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安全监察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在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物流中心各单位安全监察管理机构。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安监绩效考核采取动静态相结合的方式。中心安监部门加强对各安监站(组)履职绩效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作为动态考核依据。每季度末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安监站(组)每月要对照考核标准组织一次全面自检。
2、考评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中心《安监绩效考评细则》进行。
3、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共七大项(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同时加强重点临时性工作考核。
三、奖惩标准
按照集团物流字1号文附件一《集团物流中心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凡连续两个季度总分最后一名的,安监站(组)长要向中心安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并作为安监部门实施重点监察。凡安监人员不负责任、机构不健全、专兼职安监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造成安全质量不达标或出现严重问题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