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安全生产月”,我生于2002年,今年已经16岁了。我今年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我很荣幸,因为国家的重视,每年都有一个月的时间为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发展理念做出自己的努力,在此感谢各机关、企业,费尽心思想出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我变得更加充实、有用。
我很开心,能够为安全生产工作贡献我的一份力量。但是高兴之余,我又有点困惑,感觉有些人并没有真正懂我、明白我的价值,有时候会应付我;更让我不开心的是,有的人不认识我。
两年前,中国安全生产网就“你知道安全生产月吗?”做过一个随机小调查,有很多小伙伴认识我,并且参加过我的活动,也有一些小伙伴不认识我,让我觉得有点遗憾!
今天,我又来了,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举行。希望更多的小伙伴们认识我,懂我,好好珍惜我,充分发挥我的价值,因为我一点都不怕累,只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让我干什么我都乐意!
今年我和大家共度的日子里,全国将组织开展这些活动:
主题宣讲进企业
“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
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
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质检、民航、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有关中央企业、省属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
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北京市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也将同时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并设立咨询台,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于6月至11月在全国各地展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试点城市专题行、科技强安专题行、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等活动。
最后,给自己加加油,希望我的这一次亮相能丰富、精彩,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贡献一份力量!
请为我加油!
我今年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落实,请看我专门为您准备的文章吧——
全面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访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的通知提到,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同时开展。从6月开始,全国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当前,我国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哪些短板?如何有效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孙华山。
记者:有人称,目前我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不落实,重大安全风险没能有效管控。请问当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存在哪些深层次问题?
孙华山:目前,从大量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看,90%以上的事故都是企业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所致。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一些企业缺乏“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基本认识,特别是在市场好转的情况下,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与效益、与发展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依然存在。
安全生产违法成本过低。对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严重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追责力度不够。目前的刑法责任追究,只有导致一定程度事故结果的,才能适用,而事故前的责任追究震慑力不够,导致一些企业逐利而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能力不足。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行业领域经过粗放式增长、低水平发展给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工艺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一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没人管、不会管”的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出现、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新旧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运用,企业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增多。
安全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安全生产检查多、执法少,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依然存在。市场激励约束机制作用没有发挥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推动作用还不明显。
记者:多年来的经验教训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健全和落实,是预防事故的基本保障,反之就是最大的隐患。请问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应如何有效推进?
孙华山: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建立在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推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修改刑法有关条款,研究将无证生产经营建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具有明显主观故意、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直接追究其刑事责任,抬高违法成本。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监管和安全问题集中治理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应用,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危险工序和环节的作业人员,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加快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建设,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运用保险价格杠杆手段,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监督。
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何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要履行哪些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企业员工该如何做?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企业全体人员分为生产岗位、保障安全生产岗位和监督安全生产岗位类别,责任制为:
一、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
二、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
三、是否明确各岗位考核标准;
四、是否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
五、是否成立考核组织;
六、考核组织是否实施责任制考核并形成记录;
七、考核产生结果是否公开;
八、是否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