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生命和财产损失没有下不为例
【面临挑战】
必须清醒看到,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与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近年来煤化工产业迅猛发展,一大批项目投产运行,还有很多正在建设中。这些项目规模大、工艺技术复杂、危险程度高,加之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匮乏,一些企业跨行业转投化工领域,行业底子明显不足,安全风险更大,危化事故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4年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百户死亡率排在全国第3位,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工作】
要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开展危化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坚决扭转事故多发的局面,加强对整治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整治结果的验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技术装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把新上化工项目准入关,今后新上化工项目的企业,要么原来就是从事化工的企业,要么就进化工园区,必须保证占一头。
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各盟市、旗县区要加强 “两重点一重大”把控,突出抓好复工复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气密试压、投料试车等关键阶段,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罐区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改造提升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厂,坚决取缔关闭。
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2013年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后,自治区政府部署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摸排情况看,油气输送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不少。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请各地区和发改、国土、住建、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抓好落实。
—自治区安委办制定下发全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各盟市要尽快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发改能源部门作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配套实施办法,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隐患整治。
—国土部门要结合管道临时征地及后续用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补偿办法,妥善化解管道征地、用地纠纷。住建部门要加强地下管网勘测和公共管沟建设,加大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设计、安全运行、老旧管线改造,加大城镇燃气管网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城乡建设施工管理,严查管道周边野蛮施工、人为破坏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规范行政许可、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工作。
—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实施综合监管。
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整治
既要抓好停产半停产煤矿监管,又要严防抢进度、抢效益“三超”生产,对小散乱差矿山进行清理整顿。
—煤管、煤监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突出抓好停产半停产煤矿监管,严防抢效益“三超”生产。实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重点加强瓦斯、水、火等隐患的排查整治。
—自治区安委会制定下发《对准入门槛以下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的通知》,国土部门牵头组织,安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不符合矿产资源开采最低准入门槛、产能落后、破坏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散乱差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加快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从严准入,从严监管,高要求打好达不到规模标准、小散乱差等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强力推进重点旗县“打非治违”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年度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强制淘汰落后设备,重点防范地下矿山顶板冒落、中毒窒息、采空区塌陷、提升运输等事故发生。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防范,严防发生火灾、高坠塌陷、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突出城乡接合部、大型仓储、“城中村”“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以及木材加工等人员密集型企业的火灾、毒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严查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隐患,严防发生火灾、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切实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
—安监部门要持续巩固涉氨制冷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严防喷炉灼烫、毒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发生。
—有关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责,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民爆物品、铁路、民航、电力、水利、农牧、旅游、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年盘点】
2014年我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4.02%和9.49%,12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之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较低,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国务院安委会将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四类,我区列第一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且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7个省市区前茅。
【机制保障】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可能一劳永逸,更无捷径可走。说到底就是一个负责任、下苦功、抓落实的长期过程,一定要层层重视、人人负责。
坚持党政同责 强化一岗双责
要强化属地管理,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双约谈”制度。
自治区安委会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各盟市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特别要以理顺工业园区监管机制、匹配监管能力与任务、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安委会主任职责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关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管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切实强化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环节、岗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坚持改革创新 树立法治思维
坚持改革创新和法治思维,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行标准化执法监管,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宣传贯彻《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自治区安委会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各盟市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特别要以理顺工业园区监管机制、匹配监管能力与任务、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安委会主任职责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关行业部门要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抽查暗访力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下基层,深入生产一线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明细,拿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对“打非治违”不坚决、隐患治理不积极、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安全状况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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