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南京1月17日电 (朱晓颖 许兴昆)记者17日从江苏海事局获知最新消息,“皖神舟67”轮在未按照规定向主管机关办理试航报备手续、也未按规定报告船舶动态的情况下,擅自航行进行试航。在进行全回转试验时,因操作不当,造成船舶瞬间倾覆、沉没。
目前,沉船事故中共有25人落水,其中获救3人,21死,另一人失踪。
2015年1月15日15:40时左右,安徽省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新造船舶“皖神舟67”轮在长江福姜沙北水道试航过程中翻沉。事发时船上共有25人(其中外籍人员8人:新加坡籍4人,印尼、马来西亚、印度、日本籍各1人)。事故发生后,现场救助船舶第一时间成功救起2名落水人员,现场救助人员在1月16日05:36时又成功救起1名受困于沉船内的遇险人员。
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接报后,立即启动水上搜救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张家港、泰州、江阴等地水上搜救中心开展现场搜救,紧急调派海巡艇、水警艇、拖轮以及工程船全力实施搜救,并提醒过往船舶、附近锚地和码头协助搜救落水人员。海事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组织对事发水域上下游20公里水域进行拉网式搜救。
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日趋完善,单位和个人的所有行为基本都是有法可依。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却没能认识到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是用血的教训换来了,视法律为儿戏,表现的特别任性。
这次事故再次告诉我们,任性就要付出代价,而且是血的代价。我们真不知道,那些擅自决定违规试航的领导们,怎样来面对这次灾难?二十多个鲜活的生命,就是因你一个任性的决定,永远地划上了句号。
事已至此,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再多的没想到也不是理由,都掩盖不了知法犯法的事实。对于他们受到法律如何的制裁,人们都拭目以待,这既是对逝者的一个交待,也是为后人再次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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