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总是在无知无畏无人管的情况下发生。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但是每一起事故的发生,总在不断重复着这样一个结论,岗前教育缺位,职工无知无畏,现场无人管束……。使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聚焦在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应遵循的操作规程。
2014年年关那一天,广东佛山顺德一家“世界级”机械制造厂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2015年1月6日,佛山市顺德区富华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初步认定爆炸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工人大量使用稀释剂清洗车轴总装线设备和地面过程中,流入车轴总装线地沟内的稀释剂挥发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现场违规电焊作业火花引发爆炸。
事发前,公司车间三的车轴装配车间停产,车间负责人通知部分员工到车间进行盘点、清洁、设备维护改造等。
7时30分,87名员工陆续上班。其间,24人在车轴总装A、B线两侧使用易燃液体稀释剂清洗总装线表面油漆;5人准备在车轴总装B线附近电焊作业;3人在车轴总装A线附近切割作业;其他人员分别在盘点、划地面标识线、维护检修改造设备等;A线使用稀释剂约165公斤,B线使用稀释剂约150公斤,清洁过程中稀释剂流入到车轴总装线的地沟内。
9时28分许,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人在车轴总装B线正上方离地面约5米、车间三第17号钢柱正对的工字梁上,使用电焊机烧焊、安装卷管器时B线区域发生爆炸,随后车轴总装A线区域也发生爆炸。
从车间负责人通知部分员工到车间进行盘点、清洁、设备维护改造等事项开始,到职工作业,首先我们没有看到车间负责人在工作之前对87名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交代本次清洗作业应注意的事项,也许是过去一直是这样,也没有发生事故,车间负责人对清洗作业的危害性也就感到无所谓了。天那水又名香蕉水,是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液体,有较浓的香蕉气味,微溶于水,能溶于各种有机溶剂,易燃,主要用作喷漆的溶剂和稀释剂。按理说,车间开始大量使用化学清洗剂时,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业器具和现场环境都有严格的要求,绝对不允许穿化纤服,带钉子的鞋和吸烟等。
第二、工序安排不合理。使用化学清洗剂和电焊不能同时作业,有悖于安全常识和管理规则。天那水具有挥发性和易燃易爆性,在清洗过程中,容易产生挥发性气体。这些气体一旦达到一定浓度,遇到火星就会产生爆燃和爆炸,引发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事发公司车间负责人将清洗作业和电焊作业同时安排一起,直接违反了清洗作业规程。
第三、电焊属于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梁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直接从事电焊作业,说明了公司现场管理不严格,对特种作业要求门槛低,管理松散。
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其原因是初生的牛犊不知悉世上还有危险和危害,一旦发生被烫、被碰、被咬,他就会胆小慎微,谨慎从事。对安全生产管理而言,只有事前让职工知道作业危害,事先采取防范措施,我们才能做到按章作业,有条不紊。事故的发生总是在不断地演绎着无知无畏,无人管的教训。我们只有应谨记教训,强化培训,强化管理,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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