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课程大纲
课程时间:2天
培训对象:
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总监、安全/生产经理、车间主任、EHS主管、部门EHS管理人员等中高级以上管理人员。
课程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培训学习,学员可以达到以下目的:(1)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企业法人、管理人员的最新要求和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2)了解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政府、中介及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转变角色。
课程收益:
(1)了解《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和新增内容条款;
(2)了解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最新要求与亮点;
(3)掌握如何规避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带来的风险。
培训方式:讲解+案例分析+经验分享+讨论互动+练习
课程大纲:
模块一:《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说明
- 修改的必要性
- 修改的总体思路
- 修改的主要内容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完善监管措施,增强监管执行力
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对相关行政审批项目调整
模块二:《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修改内容区别及深度解析
- 明确立法目的和调整适用范围
明确立法目的
调整适用范围
- 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
修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完善政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 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扩大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范围
增加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规定
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程序
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
新增监理单位的责任
新增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预防效果的评价
明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 补充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文化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 补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
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
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
-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增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的内容
新增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规定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明确劳务派遣用工的安全管理责任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的规定
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
新增安全生产状态定期报告制度
新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和代治理制度
- 完善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 强化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措施
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
-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
加大对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原则规定
规定重点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数量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注册规定
- 对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概念做出了明确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
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危险源
生产安全事故
模块三:《安全生产法》具体条文修正前后对照表及解析
- 新旧条款内容对照解读(重点)
- 新增条款内容解读
- 修订后新增的亮点
- 修订条款对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影响
- 讨论:企业如何应对新条款要求
- 讨论:如何落实履行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条款要求
- 讨论:如何规避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条款带来的风险
链接:
1、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相关概念做出的规定:http://www.esafety.cn/blog/u/9490/archives/2014/137195.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考试试卷(附答案)http://www.esafety.cn/blog/u/9490/archives/2014/136652.html
3、自由空间课程——安全管理之道课程开发(2天课程纲要):http://www.esafety.cn/blog/u/9490/archives/2013/129014.html
4、安全教育培训那些事儿:http://www.esafety.cn/blog/u/9490/archives/2013/129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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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2017年10月31日-11月05日(31日报到) 昆明市
第三期:2017年11月07日-11月12日(07日报到) 重庆市
第四期:2017年11月14日-11月20日(14日报到) 广州市
第五期:2017年11月21日-11月26日(21日报到) 厦门市
第六期:2017年12月05日-12月10日(05日报到) 桂林市
第七期:2017年12月12日-12月17日(12日报到) 长春市
第八期:2017年12月19日-12月24日(19日报到) 深圳市
第九期:2018年01月09日-01月14日(09日报到) 西安市
第十期:2018年01月23日-01月28日(23日报到) 哈尔滨市
第十一期:2018年01月30日-02月04日(30日报到) 海口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考试合格者,颁发高级《安全工程师》入库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电子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备案用)。
五、培训费用、报名事宜
1、培训费2800元/人(不含食宿费)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
3、联系人:张 强 梁秀丽 手机:18618383668 13671288587
邮 箱:GJZJ8888@163.COM GJZJ8888@126.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第一期:2017年06月13日-06月18日(13日报到) 西安市
第二期:2017年06月27日-07月02日(27日报到) 青岛市
第三期:2017年07月11日-07月16日(11日报到) 西宁市
第四期:2017年07月18日-07月23日(18日报到)呼和浩特
第五期:2017年07月25日-07月30日(25日报到) 大连市
第六期:2017年08月08日-08月13日(08日报到) 贵阳市
第七期:2017年08月22日-08月27日(22日报到) 拉萨市
第八期:2017年09月05日-09月10日(05日报到) 南京市
第九期:2017年09月19日-09月24日(19日报到) 长沙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工程师(高级)入库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电子版本人身份证1份、电子版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电子版最高学历毕业证1份(备案用)。
五、培训费用、报名事宜
1、培训费2800元/人;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3、联系人及电话:张 强 18618383668 梁秀丽13671288587
邮 箱:GJZJ8888@163.COM GJZJ8888@126.COM
第一期:2017年06月13日-06月18日(13日报到) 西安市
第二期:2017年06月27日-07月02日(27日报到) 青岛市
第三期:2017年07月11日-07月16日(11日报到) 西宁市
第四期:2017年07月18日-07月23日(18日报到)呼和浩特
第五期:2017年07月25日-07月30日(25日报到) 大连市
第六期:2017年08月08日-08月13日(08日报到) 贵阳市
第七期:2017年08月22日-08月27日(22日报到) 拉萨市
第八期:2017年09月05日-09月10日(05日报到) 南京市
第九期:2017年09月19日-09月24日(19日报到) 长沙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考试合格者,颁发安全工程师(高级)入库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相关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电子版本人身份证1份、电子版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1张,电子版最高学历毕业证1份(备案用)。
五、培训费用、报名事宜
1、培训费2800元/人;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3、联系人及电话:张 强 18618383668 梁秀丽13671288587
邮 箱:GJZJ8888@163.COM GJZJ8888@126.COM
第二期:2016年08月16日-08月21日(16日报到) 长春市
第三期:2016年08月23日-08月28日(23日报到) 青岛市
第四期:2016年09月06日-09月11日(06日报到) 上海市
第五期:2016年09月20日-09月25日(20日报到) 银川市
第六期:2016年09月23日-09月28日(23日报到) 郑州市
第七期:2016年10月11日-10月16日(11日报到) 成都市
第八期: 2016年10月18日-10月23日(18日报到) 南京市
第九期:2016年10月25日-10月30日(25日报到) 长沙市
第十期:2016年11月08日-11月13日(08日报到) 深圳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证书: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五、费用、报名事宜
1、中级:2200元/人 高级:2800元/人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邮件到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
3、联系人:张 强 手机:18618383668 13671288587
邮 箱:GJZJ8888@163.COM GJZJ8888@126.COM
求发一份学习,谢谢老师,715322785@qq.com
第二期:2015年11月04日-11月09日 (04日报到) 南京市
第三期:2015年11月18日-11月23日 (18日报到) 厦门市
第四期:2015年12月02日-12月07日 (02日报到) 成都市
第五期:2015年12月16日-12月21日 (16日报到) 海口市
第六期:2015年12月21日-12月26日 (21日报到) 深圳市
第七期:2016年01月13日-01月18日 (13日报到) 哈尔滨市
第八期:2016年01月20日-01月25日 (20日报到) 北京市
第九期:2016年03月15日-03月20日 (15日报到) 南宁市
(详细培训地点及乘车路线另文通知)
四、考试、证书
1、考核: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考试试卷,由专家评定成绩。
2、证书: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中级、高级《安全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3、报到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1份(备案用)。
五、费用、报名事宜
1、中级:2200元/人 高级:2800元/人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交费)
2、请各单位尽快填好报名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发送邮件GJZJ8888@163.COM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于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发送报到通知。
3、联系人:张 强 手 机:18618383668
传 真:010-58851237 邮 箱:GJZJ8888@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wxwangw@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