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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
      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实施以来,尤其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治理体系以来,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不少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已经开始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

  但不可否认,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代替企业查隐患的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就是排查治理企业安全隐患的认识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仍然根深蒂固,这不利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发挥,导致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应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不到实处。

  安全生产工作,主体多元,需要企业、政府、部门、单位齐抓共管,但管理的手段和方式不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直接管理生产经营全过程;政府对企业只能宏观调控,采取经济的、法律的和其他必要的行政手段间接进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这是内生动力,其次要辅以相应的监督管理,这是外部推动力,外部监管只有通过激发内生动力才能发挥作用。因此,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根本要靠企业,企业的从业人员、设备操作工、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情况熟,对企业的危险源、安全隐患了如指掌,他们是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力军。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修改,充分总结和推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执行第16令、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经验和做法,新增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这从安全生产基本法的角度明确了,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查隐患、改隐患是企业的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企业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隐患的排查治理,尤其是重大隐患的治理。

  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修改决定,需要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

  作为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做好隐患自查自报、上报整改等各项工作,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增强事故预防和安全控制能力。

  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根据整改情况适时采取通知停电等强制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张崇烈
自由空间 2014-9-26 16:33:00 | 阅读全文 | 回复(10) | 引用通告 | 编辑
{原创}
原创(游客)http://rywywj.lofter.com/post/1e6a80c3_c823cf2 http://njryw168.lofter.com/post/1e6983e5_c7ed922 http://rywywj.lofter.com/post/1e6a80c3_c821933 http://rywywj.lofter.com/post/1e6a80c3_c8211f8 http://njryw168.lofter.com/post/1e6983e5_c7ede2d http://rywydx.lofter.com/post/1e6a68e3_c80c6b1 http://rywkdks.lofter.com/post/1e698063_c7f9068 http://njryw168.lofter.com/post/1e6983e5_c7f059d http://rywkdks.lofter.com/post/1e698063_c7eb642 http://njryw168.lofter.com/post/1e6983e5_c7ee68e
原创(游客) 2016-9-30 10:00:53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原创}
原创(游客)http://bjseoywj.lofter.com/post/1e66bf3e_c710a48 http://seogsywj.lofter.com/post/1e634756_c6df4f8 http://wztgywj.lofter.com/post/1e65f473_c6f0cb0 http://wztgywj.lofter.com/post/1e65f473_c6ed3da http://wztgywj.lofter.com/post/1e65f473_c6edf97 http://bjseoywj.lofter.com/post/1e66bf3e_c710934 http://bjseoywj.lofter.com/post/1e66bf3e_c70f406 http://seogsywj.lofter.com/post/1e634756_c6dde51 http://wztgywj.lofter.com/post/1e65f473_c6ee973 http://ywjseo.lofter.com/post/1e634752_c652cb4
原创(游客) 2016-9-28 15:26:46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原创}
原创(游客)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5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4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3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2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1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b0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af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ae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ad http://njryw2016.lofter.com/post/1e59a72f_c3b5dac
原创(游客) 2016-9-6 15:53:59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
ZYJ1217(游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
ZYJ1217(游客) 2014-10-17 13:59:59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
自由空间基层安监力量薄弱,有目共睹。基层安监面对的是辖区内各行各业,安监人员不是万能的,根本不可能掌握所有行业的安全技术。进企业检查难免出现“查无隐患”的现象,或是只发现“人员无防护呀,不戴安全帽呀,刀闸无盖或线路混乱”等一些皮毛隐患,根本发现不了深层次的或是管理上或是技术上的隐患。若请专家检查,专家费是一笔很可观的开支。安监局自然不能出,也出不起,当地财政根本不可能出,只能由企业出,这给安监局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等行风评议的时候,企业不给你打零分才怪。然而,“查无隐患”本身就是隐患,若不根除此现象,后患无穷。
自由空间 2014-9-26 16:40:13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
自由空间基层安监力量薄弱,有目共睹。基层安监面对的是辖区内各行各业,安监人员不是万能的,根本不可能掌握所有行业的安全技术。进企业检查难免出现“查无隐患”的现象,或是只发现“人员无防护呀,不戴安全帽呀,刀闸无盖或线路混乱”等一些皮毛隐患,根本发现不了深层次的或是管理上或是技术上的隐患。若请专家检查,专家费是一笔很可观的开支。安监局自然不能出,也出不起,当地财政根本不可能出,只能由企业出,这给安监局造成很不好的影响,等行风评议的时候,企业不给你打零分才怪。然而,“查无隐患”本身就是隐患,若不根除此现象,后患无穷。
自由空间 2014-9-26 16:40:05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隐患排查治理究竟是谁的事?}
自由空间鉴于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仅仅靠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是远远不够的。一是因为企业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二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技术水平有限;三是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并且舍不得投入。因此,各级政府安监监管部门不得不当“搓澡工”,下大力量去为企业“搓澡”――排查隐患,即所谓的安全生产检查。面对目前的问责机制,安监部门也不得不到企业排查隐患。假设某企业发生事故后,当地纪检或检察部门首先要问安监部门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存在玩忽职守,是否存在渎职现象。如果安监部门未曾检查该企业或检查该企业未发现隐患,便以“失职”论处;如果检查出隐患,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便以“渎职”论处。作基层安监的左右为难,不得不加大力量去检查企业以尽职履责。
自由空间 2014-9-26 16:37:02 |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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