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中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保网站的报道。根据该网站和事发地官方微博报道,9月22日下午3点左右,爆炸时,浦口镇保丰村南阳出口花炮厂上空腾起巨大的蘑菇云,爆炸现场被炸伤的村民血肉模糊地躺在路边,多栋工房损毁。
当地媒体报道称,事发企业许可范围为烟花C级、小礼花C级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谢雪祥。发生爆炸的工房为仓库区无药材料工房。初步认为是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将无药工房改为有药生产工房,从而引发事故。
“现场连续传出爆炸声,很可能是花炮厂先发生爆炸,然后接连引爆了附近的另外3家花炮厂”;“初步认为是企业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将无药工房改为有药生产工房,从而引发事故。”
这些虽然都是猜测和初步分析,但是企业许可范围为烟花C级、小礼花C级生产,事发企业是一家具备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合法企业,这是事实,9月22日下午发生爆炸事故也是事实。从这简单的逻辑关系中,我们不难得出有证合法企业未必等于安全生产。
但是,当我们从实际发生的事故案例中得出“有证合法企业未必等于安全生产”这一结论时,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有证合法企业未必等于安全生产,那么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企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有什么意义呢?根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生产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后,政府监管部门才给予颁证。也就是说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就等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满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应该实现安全生产,也就不应该发生如此较大爆炸事故。
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企业申请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实际安全生产管理是否相符?二是政府监管部门对许可后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监督问题。
企业申请许可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实际安全生产管理不相符,企业涉嫌造假,欺骗政府,非法违规生产,属于目前重点打击的对象。政府监管部门对许可后的企业是否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涉及到政府部门监管是否到位,有无失职、渎职等行为。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企业涉嫌造假或违规违法生产和政府监管不到位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要想解决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作为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都应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下功夫。
作为企业根据新安法的要求,建章立制,健全责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政府监管部门对许可后的企业,尤其是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日常的监督工作,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并依据隐患级别和有关法律法规,责令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对企业涉及安全生产的改扩建项目,在设计施工前,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过问,必须让企业组织安全专家进行审核论证,对不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一律取缔。
有证合法企业未必等于安全生产。我们要想做到名副其实,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企业生产条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纠正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做到企业下功夫,监管部门下狠心,我们才能使合法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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