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和城市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法律法规和科技设施的巨大投入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更有实实在在的体现。
去年的几件大事让人印象深刻,比如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又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今年1月1日已正式施行。企业安全生产维护保障人的生命免遭伤害的权力法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说明我们的人权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质量。
以维护企业员工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为例。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红线”理念深刻确定了发展与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辩证关系的同时,也清晰了处理发展与人的生命健康权关系的重要原则。国家发展以人的生命为先彰显着国家人权事业最大进步。
企业安全和城乡公共安全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没有安全的公平就没有社会公平。中国执法部门持续强化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全年共排查治理隐患681.5万项,整改率97.9%。加大事故查处和挂牌督办力度,查处重特大事故44起,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09天,并及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066人。这些数据诠释了中国企业安全生产法律跟上了时代,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平安中国”的期待。
数字固然枯燥,但最有说服力,用法律维护保障人的生命免遭伤害的权力是民主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只有通过对各类特大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惩处才能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减少,才可能更好地实现公民权利。
看到中国人权事业将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作为成绩,写进《2013年人权事业进展白皮书》向全世界展示了维护保障人的生命免遭伤害的权力和享有人生出彩和梦想成真的机会所取得的丰硕成就,我们还应该更理性地认识到,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适合自己的安全生产治理方式才是最好的。
人权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而在国家发展前提是维护保障人的生命免遭伤害的权力更是“里子”。 作为全国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生产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这是国家确定的“铁律”。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发挥安全监管和执法功能的保障基础上来走安全发展的道路才是人权进步可见,国家有面子可言。
可以乐观判断,十八大报告所倡导的初步建立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过去一年,我们的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人权事业可以说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例如,在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采取的行动中都直面群众重大关切,回应时代的呼声,出台的各项重大安全生产改革举措是文明还是野蛮,当交由群众来公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先于考虑公民切身受益这是人权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党和国家治理安全工作的标尺。
平安、民主、文明、和谐、公正、法治,已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安全生产领域还有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客观理性、贴近公民视角、直面重大关切的《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自信和维护安全生产保障人的生命免遭伤害的权力的自信。只要继续努力,永不止步,十八大所提出的价值理念就不会停留于美丽概念,而是融入每个公民的尊严之中,中国人就一定更有面子,并将这种自信面子化作实现中国梦的坚定信心和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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