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程设计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课程设计,提高员工培训质量,以达到公司培训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的培训课程设计。
第3条 课程设计原则
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
第4条 课程设计权责
1.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发与本部门专业相关的培训课程。
2.人力资源部审核各部门的培训课程设计,总体负责培训的日常工作安排。
第2章 培训课程设计
第5条 培训课程内容选择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反映生产经营实践要求,并适应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趋势;既要满足学员的兴趣,又要反映培训的需求。
第6条 培训课程类型应多样化,将学科课程、活动课程、核心课程、模块课程有机结合,以提高学员学习的兴趣和动力,达到培训的效果。
第7条 培训课程设计方式
1.本部门人员根据培训目的和要求组织设计课程。
2.当各部门设计的课程无法达到要求,或自主设计成本太高、周期太长时,也可考虑通过人力资源部引进或委托学院进行培训课程设计。
第8条 培训课程设计必须包含课程大纲、培训师手册等内容,确定后的课程大纲、培训师手册需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才可作为培训教材使用。
第9条 培训课程设计流程
1.人力资源部在各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培训需求状况调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状况。
2.根据培训需求调研情况、课程目标、课程对象等内容讨论确定培训课程大纲。
3.按照培训课程大纲的安排选择培训课程开发的方式,完成培训课程设计。
4.人力资源部审核课程大纲、培训师手册等内容。
5.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第10条 当培训课程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时需对课程进行重新设计
1.培训课程内容不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2.培训课程内容不符合当前知识的发展趋势。
3.培训效果评估显示课程内容不能满足提高工作绩效的要求。
第3章 附则
第11条 本办法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2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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