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谁也没有想到一起追尾事故将这个隧道瞬间变成了人间炼狱,两辆危化品运输罐车在岩后隧道入口处发生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露,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车辆及煤炭、天燃气等货物随即被引燃引爆,救援清理工作连续持续了三天,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经国务院批准,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挂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距隧道出口3.8公里处设置的煤检站不利于车辆在隧道内快速通过;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此外,也暴露出隧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调查工作仍然在进一步进行中,然而这起悲剧再度引发了我们对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思考,悲剧何时不再有?
启示一:一起追尾事故何以引发如此严重后果
3月1日14时50分,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公司驾驶人李建云,驾驶载有29吨甲醇重型罐式货车驶入岩后隧道,追尾碰撞前方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公司汤天才驾驶的载有29.6吨甲醇的重型罐式货车。当时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车辆碰撞后,李建云、汤天才下车查看情况,发现有甲醇泄漏。私下协商后,前方车辆驾驶人汤天才上车驾驶车辆向前移动,两车分开后,再次下车查看情况时发现泄漏的甲醇起火燃烧。两车上的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竟然弃车逃离现场。目前,这4人已被警方控制。
由于岩后隧道入口低、出口 高,汤天才驾驶的货车所载甲醇在隧道入口处泄漏燃烧后,火势迅速沿隧道由入口向出口蔓延,先后引燃前方排队等候通行的运煤车,并引发隧道内一辆拉有液态天然气的车辆发生爆炸。
启示二:运输公司疏管理 相关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国务院在2011年颁发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在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那么在这次事故中的驾驶员是否拥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呢?
据山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调查,发生碰撞事故的两辆车上的驾驶员与押运员都持有从业资格证,但对所拉运货物的特性、安全运输的规定、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基本知识一概不知,只知道所拉货物为易燃物。
据汤天才交代,其所驾驶的车为个人所有,挂靠在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公司只收钱不管理,平时的安全教育、管理都流于形式,教育考试交钱签名即可。李建云说,他刚上岗一个月,公司没有专门的安全检查员,平时出行车辆的安全检查全靠自己。
据警方介绍,交通拥堵时,危化品车辆的安全押运员应该下车放置警示架,以防发生追尾事故。汤天才车上的押运员却躺在车上睡觉,没有下车设置警示标志。
启示三:隧道内安全设施不完善 逃生通道关闭
据现场救援人员介绍,全长800米的岩后隧道内没有排风设施,事故发生后,隧道内浓烟滚滚,救援人员戴着防毒面具、氧气罐都呆不了20分钟,后来调来应急排风车对隧道内进行排烟和降温处理后,救援人员才能进入隧道进行进一步处理。
另外事发时烟雾报警器没有起到报警作用,一些车辆里的人员没有及时逃离;隧道中间的应急逃生通道关闭,逃生指示不明显,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混乱,人员只能从隧道的南北出口逃离,中间的人没来得及逃离。
因为消防水龙头不出水,消防车辆只能从高速路下边拉水灭火、降温,延误了灭火时间。而事故发生1小时40分后,一辆拉有液态天然气的大型车辆又发生了爆炸,汽车的一半在隧道内被炸飞了50米。
记者调查发现,岩后隧道北口往南3.8公里处设有煤焦管理站,运煤车辆集中驶入使管理站通行缓慢,导致事故发生路段车辆拥堵,隧道内排队等候有33辆运煤车,最后引燃了车上的煤炭,加重了事故后果。
关于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国家有各种相关规定,但部分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不落实让这些安全规定成为了一纸空文,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但无论有多少个方面,我们都要一一总结,无论遏制类似事故发生是一项多么繁重的工作,我们也要坚持到底。
山西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在3月13日23点38
分发布了这样一段话:对于突如其来的事故,我们一刻不停地努力,也无法挽回那些鲜活的生命,面对灾难,我们除了要坚强,要严查事故原因,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更要深刻汲取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愿逝者安息。
(刘洪涛 )- 上一篇:河洛 秦岭 天鹅 残雪 小溪 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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