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红线”,是幸福的底线。
然而,生产经营活动遍布各行各业,社会转型期不安全因素活跃,安全隐患层出不穷。如何在转型期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守好安全生产的“红线”?
全国安监系统不断摸索总结,提出要履行最高职责,营造最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采取最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制度,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执行最严明的纪律,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
履行最高职责
安全生产“红线”就是高压线、最高的责任线。在维护人的生命安全面前,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必须以“最高”的意识履行“最高”的职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首位”“第一”表明了安全生产的思想之首要、工作之先决。“红线”就是高压线、最高的责任线。在维护人的生命安全面前,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必须以“最高”的意识履行“最高”的职责。
履行最高职责,首先是党委政府的“龙头”要摆起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核心是“党政同责”。同责抓安全,出了问题也要同时问责。党委管大事,发展是大事,安全生产也是大事,对安全生产工作党委负有重要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政府责任更义不容辞。湖北省已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市县两级安委会主任已全部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全国已有42%的地市级政府、46%县级政府明确政府常务或常委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最高职责已经得到了初步体现。
履行最高职责,还要把责任和工作切实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把安全状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突出加强安全管理;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推进整顿关闭;在党政干部政绩考核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能力作为重要方面,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在安全投入上,有具体的办法、响当当的数字;在加大安全生产的考核权重上,有明显的抬高,等等。这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事要事,必须以最高的职责、最大的力度落实下去,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履行最高职责,更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着力于促进企业建立自我改进、持续提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自省、自励、自觉主动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让企业真正感到有压力、有动力,紧起来、落实好。要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根固本,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有效化解风险、防范事故。
营造最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要发出最强音,营造人人谈安全、懂安全的社会氛围,让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
连续12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连续15年组织新闻媒体“安全生产万里行”,对非法、违法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安全生产事关生命、事关人人,要不断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宣传就要持续发声、努力发出最强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说。
每年,有一大批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出台,只有广泛宣传、宣讲,政策才能走出办公室、真正落地、发挥实效。每年,有一大批事故分析、处理决定通过报纸、杂志、网络广泛传播,只有警钟长鸣、痛定思痛,安全生产事故才有可能越来越少。每年有一大批事故隐患被群众举报、被媒体曝光,只有将人民群众动员起来,人人都是安全员,才有可能将事故隐患彻底扼杀在摇篮中。
令人扼腕叹息的事情仍在发生。2013年1月29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永盛煤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矿方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2013年6月3日,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爆炸,现场安全出口被锁闭、厂区无报警装置、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等原因,导致许多人丧失最佳逃生时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试想,在这些事故发生前,无论培训、管理、检查、监督举报等任何一个环节稍有加强,都有可能挽救一条生命。”一位参与事故调查的安监人员说。归根到底,安全生产是谋求人的安全,也依靠人来落实。如果每个人都明白怎样才是安全、怎样做才能安全、发生事故后应该怎样应对,事故损失最小化才有可能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也不仅仅是政府管理者、企业经营者的责任,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
据了解,发出最强音,营造人人谈安全、懂安全的社会氛围,让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监督员,已经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之一。
采取最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制度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制度,直面问题,切实整改,敢于担当,才能真正将责任落到实处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2013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创造性地提出“四不两直”检查方式,要求司局级干部带队暗查,用实际行动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作表率。2013年这一检查方式被安监系统频繁实践,成为热门话题。变粮草先行的明查,为出其不意的暗查,“四不两直”令暗查人员看到原生态、发现真问题。如今,暗查抽查已成为全国安监系统的一项工作制度,趋向常态化。
2013年7月,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对全国32个统计单位逐一点评,优劣分明,不和稀泥,被表扬者备受鼓舞,被批评者如坐针毡。考核点评机制由此建立,事故情况每月公布,绩效点评半年一次,对全国各地、对重点行业、对中央企业,均面对面点评,分类别指导。
抓住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工作,就牢牢掌握了主动权。锁定重点地区,对50个煤矿、50个非煤矿山、60个危化品、22个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县,进行重点监控,直接指导;吸取事故教训,专盯11个沿海重点化工省,普查全国近3万家涉氨企业;抓住关键环节,出台煤矿“双七条”、烟花爆竹“十条规定”、化工“十条规定”,把血与泪的教训化作条条铁律……
此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等,都正在逐渐建立完善中。
一条条举措、一项项制度动真碰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逐步得到纠正。“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才能直面问题,才有可能切实整改,才能最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杨栋梁说。
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
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实行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要实施最严厉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
从严从快、从重从紧、严厉追责,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足音铿锵。全年全国查处结案重特大事故44起,追究责任94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49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99人。查处结案时间同比缩短了109天。
“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坚决克服和纠正事故查处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等倾向”。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3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事故查处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对38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和16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跟踪督办。各级政府安委会按照职责权限,对事故调查处理逐级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紧从快查处每一起事故,包括一般事故也不放过。同时,加强跟踪调度和统计分析,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职责,确保所有事故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公布调查报告,所有的责任人都能依法依规受到追究。
“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血的教训绝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立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协调联合主流媒体,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公开进行曝光;协调联合公检法机关,对造成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公开审判。四川泸县致28人死亡的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终审判决,煤矿主被判20年。这是迄今为止最重的责任追究判决。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对非法违法矿主起到了震慑作用。
“黑名单”制度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这两年研究探索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将已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让社会监督。今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实施与“黑名单”相配套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如通报工商、社保、银行、证券、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联合制裁的措施等。
执行最严明的纪律
打铁先需自身硬,安监队伍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即坚守红线的能力、执法监督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严格自律的能力
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中央第32督导组组长柳斌杰代表督导组对总局、煤监局的教育实践活动予以充分肯定,称赞活动“收到了正风肃纪的实效,给整个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工作带来了新气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既是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也是总局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的一次大检阅、大练兵。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明确,总局党组明确提出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抓落实、职业内行、自身严格”。人们切实感受到了安监队伍工作作风的明显转变,“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成为制度化检查方式。安全执法的震慑力明显增大,事故查处更加严格高效,2013年已结案事故平均每起结案时间106天,比2012年减少109天。
打铁先需自身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明确提出安监队伍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即坚守红线的能力、执法监督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和严格自律的能力。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各级干部奋发自学,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个人;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干部培训。2013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干部86119人,同比增加19.7%。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总局党组认真抓落实,迅速出台了实施意见,印发各级严格执行。在教育实践活动当中,进一步提出了“四个零”,即监管对象的宴请零接受、各类会员卡零持有、经营性娱乐场所零接触、安全隐患零容忍。用“零接受”、“零持有”、“零接触”促进对安全生产隐患的“零容忍”,用“零容忍”来检验各级干部廉政建设的实效。2013年,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216.5万家、464.5万次,同比增加20.9万家和50.4万次;实行行政处罚20.8万次,同比增加2037次,上升1%;使用执法文书339.6万份,同比增加49.5万份,上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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