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苯中毒主要是由于短时间内吸入大量苯蒸气而引起,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起初有眼粘膜刺激症状,随后出现兴奋或酒醉状态,并伴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现象,严重时还可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进而可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如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在一项隔油池施工工程中,使用“氯丁胶”作防水涂料,因原料中含有大量的苯(105.6mg/g)而发生了中毒三人,死亡一人重大事故。
慢性苯中毒最常见的为神经衰弱综合症,患者常感觉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等,同时以造血系统的异常表现为主要特征,以白细胞减少最常见,一般白细胞数低于4000个/mm3始有诊断意义,进一步可发展为血小板和红细胞的减少,即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慢性苯中毒性白血病。例如广东顺德某家具厂,使用苯作涂料,在仅有23人的厂里,18人诊断为苯中毒,有的成为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为此,有关部门已把苯作为油(喷)漆作业中明令禁止使用的化学品,但实际使用中甲苯、二甲苯中仍混杂有少量的苯,况且甲苯、二甲苯本身也有一定的急性毒作用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和造成头痛、头晕、失眠等神经衰弱综合症的慢性毒作用。
对于一些急慢性的含苯化合物的患者,目前的治疗手段较有限,急性中毒发生时,应迅速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的场所,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注意安静和保温。以内科急救原则对症治疗,可给予葡萄糖醛酸以增加苯的代谢产物的排出。慢性中毒,可采用中西医结合疗法,给予一些有助于恢复造血功能的药物如多种维生素、核苷酸类药物以及激素等。对苯致白血病患者的治疗一般采用化疗的方法。
鉴于治疗方法的有限性,卫生行政部门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在存在上述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安装机械通风设施降低空气中含苯化合物的浓度,使之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下,同时工人操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在特殊环境下无法采取降低空气中含苯化合物浓度的作业点,工人须使用送风式面罩。部分企业从生产方式和工艺过程上进行改革,提高机械化水平,尽量使操作工人不接触和少接触含苯的有害气体,如建立独立的喷漆房,使用静电喷漆、自动化淋漆或浸漆、水性漆电泳等,大大降低了危害性。
勿容置疑,确也存在着一些厂家,如某些小家具生产厂,不顾职工的健康,置法律规定于不顾,逃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租借及其简陋的厂房,使职工在无任何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操作,又没有执行国家关于接触有毒物质职工进行就业前及工作后的定期体检制度,致使健康受到损害的油(喷)漆工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为此,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相关企业主动、自觉地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定时给职业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广大从事油(喷)漆的职工,自觉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以保障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