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长一段时期,由于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定位于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因此在我们的安全活动过程很少从经济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但是,一方面是社会资源有限的客观性,人类和社会投入安全活动的资源是有限的,这就要求研究安全活动的投入产出规律命题;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经济机制有了新的转变,即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市场经济要求按价值规律办事,要求讲效益原则、效率原则,因此安全活动也必须符合这些原则和规律,这就要求经济规律指导我们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三,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转变和世界职业安全卫生的潮流,要求提高人类安全活动的效率与效益,这也日趋提出了研究安全经济的命题。
据联合国有关资料统计,世界上发达国家平均每年的事故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2.5%, 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措施的投入约占3.5%, 以上两项表明安全经济活动的总体规模和程度,合计高达GNP的6%。按此比例以我国九十年代的国民生产总值水平为基数推算,每年我国平均的事故损失约为1000余亿元;预防措施、劳保用品及援救费用超过1500亿元。客观上讲,由于我国工业水平总体还较低下,实际情况会低于上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根据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组织的有关抽样调查推断:我国本世纪九十年代每年的安全经济规模(主动投资与被动消耗两类)大约为:安全(预防性)投入(安措费加劳保用品费)约为300亿元;事故损失约为200余亿元。以上仅从产业(工矿企业)安全经济角度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如果用广义的安全经济概念来考察问题,即考虑把生产、生活、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安全对社会和经济建设间接和潜在的影响,如工效、企业商誉、人的生命与健康价值、社会与环境价值等方面的效益,则问题会更为严重和突出。由此迫使我们必须意识到:安全问题不仅是减少或防止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简单问题,更有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作用。换言之,安全不仅具有负效益的一面,更有正效益的意义,安全也是一种生产力。
有些基层单位平时舍不得在安全防范上投入必要的资金,一旦出了事,又不惜重金“破财消灾”,除了交罚款,还要请客送礼拉关系,以求把负面影响“摆平”。出事以后花钱未必少,但掏起来却总比出事前要主动得多,这样的做法绝非个别。
之所以出现平时不愿投入抓安全,事后花钱“买安全”的怪事,根源在于有些领导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不对头,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他们眼光短浅,顾及不到平安中潜在的危险问题,发现不了安全中隐含的事故苗头,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常常只停留在口头上,满足于制订一些制度贴在墙上应付检查、提出一些要求在会上讲讲,或者搞一些活动造造声势,缺乏扎扎实实抓落实的应有力度。自我感觉不会出事,可偏偏就酿成了案件和事故;本不想花钱,可问题一出又慌了手脚,甚至还错上加错花钱“消灾”。
安全工作做得好与坏的区别在于:做得好的定是工作主动预防,措施到位,尽力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得差的则往往是打被动仗,工作的立足点是为了掩盖问题,息事宁人。
无数事实说明,该消除的隐患消除,该堵住的漏洞堵住,安全事故自然不会发生。
用有限的投入去实现尽可能高的安全水准!在获得人类可接受的安全水平下,尽力去节约企业的安全投入!这是每一个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