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人们的印象里,火灾、震灾、水灾、旱灾、虫灾是灾,但提及热灾的不多。实际上,高温也是一种名副其实的灾害。”
高温,将给烈日下的劳动者带来痛苦、疾病甚至死亡。从医学角度来讲,气温超过
从2010年6月末开始,我国十余省市陆续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气温达35
穷人:年收入在3万元--8万元之间;(相当于一般公务员、教师、记者)
很穷的人:年收入在1万元--3万元之间;(一般打工者、营业员、民工、保姆)
非常穷的穷人:年收入在5千元--1万元之间;(低保、不固定的清洁工、下岗做零活)
穷得没衣服穿的人:年收入在1千元--5千元之间;(下岗完全失业、农村中贫穷者)
穷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穷人:年收入在100元--1000元之间;(赤贫、农村中年老五保户)
穷得几乎要死的穷人:年收入在30元--100元之间;(乞丐)
死路一条的穷人:年收入在30元以下……(乞丐中很悲惨的那种)
年收入在8万元以下的穷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有且只有一条《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还是半个世纪前颁布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企业总希望减少成本,增加利润,这就影响到劳动者权益。利益之争就需要国家协调,通过协调来达到衡平利益,立法是个很好的手段。只有政府在立法中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通过行政力量来强制实施国家颁布和制定劳动力市场规则和劳工标准,才能更好地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中国缺乏“热灾”法律保护穷人
在中国,普通体力劳动者几乎都是低收入群体。他们分布在建筑工地、城市街道、农田乡村。他们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巨大,但却是利益保护环节最为缺失的部分。在高温天气下劳作的人们未曾得到应有的劳动保护——连一部全国性的保护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立法都没有,仅有的一个《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也已经是1960年颁布的。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五十年不变
时隔50年,不管时代怎样巨变,劳动者的范围如何扩大,劳动环境如何复杂、内容如何沉重,这部《暂行办法》始终保持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姿态。翻开这部“暂行”了半世纪之久的《办法》,我们可以看到“高温作业”还是仅限于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搪瓷、玻璃、砖瓦等工业的窑炉车间;火力发电厂和锅炉房等。而对处在炙热的太阳底下的露天作业仅是这样规定:“夏季露天作业工人和农民,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对高温作业者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夏季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这些最基本的防护和便利设施早已被诟病为“与时代脱节”。
高温下穷人的困境:工停口停
但是进入7月份,全国十余个省市录得的气温已经达到近乎极限的温度,而北京
老制度“年迈无力”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一部针对高温天气的法规是
新规定“刚性不强”
2007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 企业为了省钱不发津贴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对于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不仅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更是对其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尊重。 制度法规的缺位使利益第一的企业找到了空子,因为没有处罚机制,因此部分企业为了省钱而不发“高温津贴”,一些企业会发放一些防暑降温用品,从而导致员工不知何为“高温津贴”。
地方政府高温保护立法:仅重庆一城执行至今
中国地方政府唯一对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有立法保护的,曾经有过两个城市:一个是重庆,
高温应急预案缺乏法律约束力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武汉市建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都下发了关于做好夏季保护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中暑卫生应急预案等,这些都是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规章在法律体系中属于最低等级。
也就是说,这些文件虽然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广义上的法律效力,因此缺乏稳定性和强制性。例如,广州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
中国仅武汉重庆等城市有“纳凉点”
面对中国城市数量众多的低收入群体,目前只有武汉、重庆等火炉城市设有“纳凉点”。重庆今年应对高温酷热新增了11个纳凉点,总数达到102处,媒体称共可容纳110万人。这些项目,是由重庆人防部门完成的,所启用的纳凉点也是重庆的人防工程,如防空洞等。
武汉从2003年开始设立纳凉点,今年武汉的1000多个纳凉点全天24小时开放,每个纳凉点都设置了冷气、冷饮、防暑药品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杭州今年7月1日开始,也才开放了9个纳凉点供低收入群体藏身。
在其他的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更多的人只能选择在公共场所蹭冷气。从人口数量和城市规模来看,中国城市的纳凉点数量、条件、软性服务都不能跟纽约、芝加哥等城市相提并论。随着气温的不断攀升,每年都会有大量“穷人”热死,其中武汉在2002年7月份有七人因中暑而热死,其中两人是田间劳作的农妇;从2009年7月《新京报》的一篇报道中可知,广州在高温酷暑中有39人热死,他们中大多数是弱势老人;而据《京华时报》
芝加哥:建立独有的高温应急机制
在1960年,芝加哥发生了高温袭击城市的“热浪”灾害,短短4天内约有700人失去生命,这些人绝大多数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无家可归也没有足够多的钱可以得到更舒适安全的降温保护。在这次热灾之后,纽约大学教授肯林堡在研究芝加哥10年前的惨痛教训后指出,“必须将热浪作为社会灾难问题看待。热浪是一种特别的灾难,因为主要针对穷人。”芝加哥也因此建立了一套自己的高温应急机制,令美国多个城市效仿。
芝加哥政府规定只要气温攀到
纽约:无微不至的高温关怀主义
面对热灾,纽约在全市建立了338个“凉爽中心”,这些中心就是具有制冷设备的大型室内场所,它们一般设在老年人活动集中区、社区公共场所,让没有条件享受空调冷气的穷人,可以在此躲避高温酷暑天气;而政府为了让更多的市民知道凉爽中心的所有具体地址,除了在各大媒体和网站上详加指点外,更是动用财力印刷了“防暑手册”,该印刷品中不仅包含338个凉爽中心的详细信息,更有针对防暑抗高温、节电等生活信息,更为体贴的是,在华人集中区这些印刷品是以中文呈现的。除这些典型城市之外,华盛顿还免费向低收入者家庭发放电风扇,并保证流浪者庇护所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
北欧:气温超35度可享带薪“热假”
热假的做法源于欧洲,北欧人只要气温超过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提倡一线工人“战高温斗酷暑”的奉献精神,好像这才是“工人阶级的形象”,这样的“荣誉观”、“奉献观”也到了该改一改的时候了。
高温季节时没有任何降温措施,让工人加班加点是对工人健康和生命的漠视,也说明了我们企业缺少安全意识。我们在抓安全上,还有不少误区,或许对安全操作守则开始有所重视,却忽视了在不良气候这样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工作带来的安全隐患,“热死人”也是安全责任事故,我们应当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
发达国家的大城市一直把塑造城市的应急文化,提高市民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作为城市危机管理系统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这些基础工程和救助活动,都是针对为数众多的“穷人”。高温成为穷人的灾难,国家担负的责任将更加重大——如何用法律法规更好的保护劳动者、保护弱势群体、低收入人群,帮助穷人度过这特殊的灾难,是目前中国每个夏天必将面临的话题。而芝加哥、纽约等西方城市的先进经验理应成为学习的对象。
为了更多穷人健康,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给予穷人更多关怀。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开工;降低劳动强度,并做好遮阳、供水工作,同时还要配备防暑降温药品。
高温防暑应急预案
1、目的:
为预防公司员工在高温气候环境下作业出现中暑现象,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员工出现中暑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职责及适用范围: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为预案执行责任部门,本预案适用公司所有部门,重点防范单位是:定型工序、复合工序、检验工段、仓库、锅炉房、设备动力部、食堂等。
3、应急预案启动:
以当地报纸刊登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温在
4、应急预案实施
(1)设备动力部应加强夏季水电供应的管理,保证车间生产的用电和用水
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停电、停水,应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预防方案。
(2)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使员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车间管
理干部每天应加强车间生产情况的巡回检查,及时了解车间的高温环境和职工身体状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设备动力部负责预先采购一批降温药品,按要求将药品分发给各工序
各岗位。公司在各饮水处设立凉茶桶,保证每天有凉茶供应。
(4)车间各重点工序和重点高温岗位配备降温风扇。每天上午10:30分和
下午2:30分安排员工到阴凉通风处休息20分钟。
(5)公司食堂每天应向车间生产一线供应冰水二次,时间分别在每天上午
10:30分和下午2点钟。每天中午免费向员工供应两桶紫菜蛋汤。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
(6)公司车队应保证随时预留一辆小车并配备好司机,以应付突发事件的
处理需要。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7)中暑施救方法:
轻度患者:公司员工在正常作业时出现头昏、乏力、目炫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防止出现二次事故,其他周边员工应将症状人员安排到阴凉、通风良好的区域休息,供应其凉水、药品、湿毛巾等。并通知车间或部门领导。
严重患者:(昏倒、休克、身体严重缺水等)公司员工出现中暑时,作业周边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或部门领导,并及时将事故人员转移至阴凉通风区域,观察其症状,以便于医疗人员来临时掌握第一手医治资料。公司办公室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中暑患者转移到最近的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上报公司。
附:中暑临床表现: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
(8)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正常工作时间及假日:
事件发生---通知部门或车间领导---办公室---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夜间:
事件发生---通知组长或值班干部---公司保安队长---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附联系电话:
高温容易使人体出现种种不适,如不想吃饭,心跳加快等,这些都是人体代谢和生理状况对高温环境的应激反应。在通风不良、身体疲劳、饮水过少和接受日光长时间照射等情况下,容易发生中暑情况,同时,高温也成为心脏病的重要诱因。在高温酷暑里,要注意“五不宜”。
首先,降温不宜过快。大汗淋漓时,到风扇前揭开衣服猛吹,或拧开水龙头,让冷水直冲而下,实现“快速降温”,是很多人认为最爽心的做法。殊不知,这种“快速冷却”的方式,经常会“快活一时,难受几天”,甚至引起各种疾病;
其次,空调不宜过冷。医疗气象学家通过试验发现,应该不断调节居室温度,从而逐渐适应温度较大变化。正确做法应该是:居室温度应在
另外,喝水不宜过量。在炎热夏季,大量出汗后,体内的钠盐等电解质也随之丢失,如果此时大量饮用白开水而未补足盐分,就会出现肌肉抽搐或肌肉痉挛性疼痛;
再者,衣服不宜过露。保健专家指出,赤膊只能在皮肤温度高于环境温度时,才能通过增加皮肤的辐射、传导散热起到降温作用。但酷暑之日,最高气温一般都接近或超过
最后,墨镜不宜过黑。镜片颜色过深,会严重影响能见度,眼睛因看东西吃力而受到损伤。因此,夏季选择太阳镜,应该是镜片能穿过30%的可见光线,以灰色和绿色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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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防暑安全知识详细内容点击: http://www.esafety.cn/blog/u/9490/archives/2010/99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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