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法规概念: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
(1)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合法权益;
(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
(3)提高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
(4)保持社会稳定。
3.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指把安全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改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发生之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同于其他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很难挽回,或者根本无法挽回。到那时,“安全第一”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层次:
第一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和法律;
第二层: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
第三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第四层: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部门规章;
第五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和颁布的地方规章;
第六层: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第七层:国际公约;
第八层:其他要求。
(3)法律简单分类:
1)基础法:宪法。
2)专项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交通法、矿山安全法等。
3)一般法:刑法、民法、企业法、标准化法、工会法、卫生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等。
(4)重要的安全生产法规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摘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营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确定七项基本的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和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