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没有提出防止同类事故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收到处罚不放过;
感悟:
四不放过,第一个就是事故和灾难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任何灾难和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地,每一个偶然的灾难和事故背后都存在着必然的原因,是管理上的漏洞和原因,还是由于安全措施上的不完善造成地,以及是否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地,必须把这些搞清楚,管理上的问题,那就完善管理细则,安全措施问题那就完善和解决安全措施存在的问题,人为因素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因素造成地,如果不把这些问题查找到和解决好,那么下次必定还会发生事故。事故处理应该是尽可能地查清楚原因,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才是事故处理最有效的方式和方法。
四不放过,第二个就是事故和灾难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于管理者和直接责任者,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管理者有着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直接责任者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所以也必须受到处理,在事故面前,我们再讲情面,做好人,以后事故还会照样发生,该严的一定要严,这是防止再次事故的根本办法。
四不放过,第三个就是其他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于责任者虽然已经做了处理,可是安全警钟要长鸣,安全无小事,安全就是要时时抓,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把事故的原因给大家说清楚,事故后的处理给大家讲清楚,要让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责任,把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人,杜绝事故的隐患,做到提前预防,提前处置。
四不放过,第四个就是没有具体的措施不放过,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损失是巨大地,教训是深刻地,当分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后,就得拿出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办法,亡羊补牢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既然已经流血了,我们却不能再次流血,不能再让生命受到威胁,不能再让财产受到损失,有措施是好地,关键还是重在落实,各级领导和员工都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互相监督,这时候就需要一个认真的态度了。要注意整改(防范)措施中安全教育不应该在事故处理之时来强调,事故处理之时要强调整改(防范)措施,强调安全教育可以说是一种低劣的文化体现;事故处理就应该象事故处理的样子,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至于整改(防范)措施应该由专家去论证,由领导去落实;安全教育则应该在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中去加强。事故处理之时谈安全教育,和‘马后炮’有什么区别?‘有关人员’在事故面前可以说心情都是沉痛的,教训都是深刻的,还有什么教育能胜过自己的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此时此刻根本不需要领导忙前忙后来做安全教育、来放‘马后炮’?
灾难和事故谁也不希望发生,然而令人困惑的是,接二连三的事故一再发生,不仅国家财产受到损失,人民的生命财产同样损失巨大,现在我们还是不能遏制恶性死伤事故的接连重复发生。在灾难和事故发生后,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呢?如果做到了,又怎会再次发生灾难和事故呢?是每次的调查不到位,没有找到真正的原因和责任人,还是落实处理中“放过”了什么?否则,这无数血的教训,为何总起不到警戒和预防效果呢?只从现象看,几乎可以肯定很多事故调查和处理没有很好地落实“四不放过原则”。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我们“放过”重复发生事故的“隐患”呢?天灾人祸说得很有道理啊,许多灾难和事故都是由我们自己造成地,所以切实做到四不放过,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让灾难和事故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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