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某省煤管局在本月19日通报的前11个月全省煤矿安全事故情况,其重特大事故9起,竟然有7起迟报、缓报,甚至瞒报。都说安全问题无小事,因为它直接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有关。可是每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同时,总是有些人拿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当回事,“瞒报”、“漏报”、“不报”。
事故发生了,作为人民公仆的官员,第一反应应该是采取积极态度,迅速采取措施,有效解决问题,但是情况往往不是如此,多数情况下是能捂则捂,能瞒则瞒,能私了则私了。这种一心“捂盖子”的背后,首当其冲的是利益驱动。都说商人老板的最大追求是利润、利益,所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他们首先想到的是用钱来“封口”,而且是越少报越好。而对于官员来说,虽然从法律上或道义上来说,都应该实事求是地有一报一、有二报二,可是如果报多了,问题严重了,说不定自己的“乌纱帽”难保,就连自己插在企业、矿井中的“干股”、“红利”都将泡汤,所以,为了个人的前程和一己私利,只能“瞒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材烧”,只要矿山不被查封,所有损失的费用几天就可以收回。
其实,“瞒报”不单单是在安全事故发生的时候才有,哪怕就是在平时,在一些官员的潜意识或习惯思维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只不过说法不同罢了。“报喜不报忧”是“瞒报门”的化身或另一种表现。当然,“瞒报”也罢,“报喜不报忧”也罢,都是源于官员的政绩冲动。一些官员为了个人政绩,为了个人前程,向来是不愿意主动往自己脸上扣“屎盆子”的,尽管我党一再强调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作风,但是,一些官员往往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求、就务,而对自己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就不求、不务。官员有了这种扭曲的政绩观,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也只能是“瞒报”的牺牲品或奢侈品了。
现在很多的企业根本不把小事故当一回事,对事故原因不分析,对问题不追究,对教训不吸取,甚至对较大的事故也隐瞒不报。其实,任何安全事故在发生之前,都存在着苗头和隐患,当出一些小事故,或者有事故苗头时,不及时排除,大患必将来临!等到出了大事故,隐瞒不住,才引起重视,又是开会,又是检查、处罚,就这样的安全管理,真不知事故是如何大幅度减少的?
“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要避免“瞒报”屡屡得逞,就要搞清楚水下的“八分之七”,因为这一部分是冰山的基础。用冰山理论把“瞒报”比喻为海平面上的一座冰山,露在海平面上的只是冰山的一角,更庞大的危险部分隐藏在海平面以下。从结构和行为方面考察“瞒报”,海平面上的是大事故,海平面下的是小事故和隐患。大事故都看得到且容易鉴别。而小事故和隐患容易被刻意掩饰起来。
冰山上面的重特大事故9起,竟然有7起迟报、缓报,甚至瞒报。那冰山下面的究竟有多少被迟报、缓报,甚至瞒报谁能说得清?
只要利益驱动、政绩冲动、特权舞动、体制推动等因素还存在,只减少冰山水上部分而不顾水下部分,就根本无法真正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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