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7 11:54:00
煤矿出事故 两安监员各罚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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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记者从巴东县绿葱坡镇安监员考核会上获悉,该镇“3·8”、“3·26”煤矿事故的两名委派驻矿安监员因监管不称职,各自受到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
3月8日,巴东县绿葱坡镇锦衣三号煤矿+1140米发生事故,致1人当场死亡。3月26日,该镇金富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层垮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
据了解,按照该镇驻矿委派安监员管理规定,凡因违规生产或拒不执行政府指令而导致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且委派驻矿安监员没有及时阻止或报告政府的,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委派。
据该镇分管安全的领导介绍,“3·8”“3·26”煤矿安全事故,都是煤矿不执行政府停产整顿指令违规组织生产,驻矿委派安监员没有按要求及时阻止或报告政府,对煤矿的违规行为放纵导致的。
在本次考核会上,受处罚的两名委派安监员在会上作了深刻检讨,几名表现较好的委派安监员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