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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的几点思考  | 2014-11-5 11:10:00

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四中全会的召开,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依法治安已势不可当。安监总局党组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上提出,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安法的适时颁布,为安全生产法制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新形势下,我们当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抓住机遇,大力推动依法治安的进程。分析目前安全监管现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一得之愚。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形成顺畅的监管体制。新安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大法出台了,好比给执法部门武装了“重型武器”,但执行起来还要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等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有时候“短枪匕首”可能会更好使、更有效。安监部门成立十多年来,一直存在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运作不顺畅的现象。比如安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但怎样才算综合监管,职责不是很明确,执行起来很难,一旦出了事故,就凭“监管不到位”而被追责。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是哪些部门,又有什么具体职责,很难界清。具体到基层政府,安监局是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单位,县里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情都会推到安监局,而其他部门恰似与生产安全无关一样,这就造成其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弱化,甚至缺失。好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制度已不再是口号,各地已逐步完善,并开始落实了。再比如,新安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并没有具体的解释。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曾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过解释,但范围太广,又不科学,不具可操作性。

二是全方位齐抓共管,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目前的安全生产不仅仅局限于生产安全,已成为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及社会治安之外所有安全的总称,大凡涉及生命与财产的安全都可囊括其中,内容范围极其广泛,包括交通运输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集会安全等等等等。现在所称的安全生产,涉及领域广,部门多,靠任何一个部门去单打独斗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需要多方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然而,长期以来,部门之间利益互争,责任推诿现象普遍。偶有联合执法也是各行其是,形不成合力,构不成威慑,取不到实际效果。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虽然与政府部门懒政、怠政有直接关系,而最主要还是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东一榔头西一杠子,哪痒痒抓哪,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哪个领域出事故必搞哪个领域的专项整治。再就是某些领导好大喜功,不依靠科学决策,凭拍脑袋瓜子决定搞这个行动那个活动,如此等等,不仅干扰了基层正常的监管与执法工作,还毫无任何实际效果,劳民伤财,怨声载道。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固定下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才能有效推动依法治安的进程。

三是依法行政,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监管执法队伍。“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的尊严在于自觉遵守和严于执法。这就要求我们所有涉安人员严格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失守。法律规定的职责就是法定职责,必须作为,必须执行,否则就是违法,就是失职;而法律没有授权规定的事情,就不能去做,不能乱作为,否则也是违法,就是渎职。失职、渎职必遭惩处。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熟知法律规定,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基本技能,是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基本要求。凡安全检查就依靠专家,依靠中介,拄首专家的拐棍走,终究不会长远。廉洁自律,克服“四风”,“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心存敬畏,不能侥幸,坚持严格监管,公平执法,是我们工作作风的更高境界。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精于业务的高素质监管执法队伍,是安全监管走向康庄大道的必由之路,是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的明智之举。

四是借助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依法治安。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纵观目前安全生产领域现状,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增加企业负担,影响政府形象,不利于依法治安的推进。比如一些涉安机构只收钱不服务;一些涉安服务机构暴利经营;一些安监部门借助安全生产许可“搭车收费”或另外附加条件;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额度过高,无法执行到位;一些违法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处罚无据;一些政府机关在安全生产方面不求实效大搞形式主义;一些监管部门人员存在极“左”倾向,其行为常常超出法律法规的权限,等等等等,无一不需要改革。“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应当立良法以行善治。首先从法律法规层面上革故鼎新,与时俱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尽量做到既严密,又利于执法;改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防的处罚原则;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其次从安全监管体制、长效机制上进行改革,综合权衡多部门利益,明晰各部门职责,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再就是安全监管与安全执法分离,可以考虑合并有关执法部门,逐步实现安全综合执法。

五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法治意识。法律是为维护人民权益而设,为规范人民行为而立,不是为处罚而专门立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但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也不例外,要想依法治安,必须让民众知晓法律常识,了解掌握法律规定,才能懂法、知法、守法,才能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只有加大普法力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有效宣传法律法规条款,才能使法律知识入心入脑,提高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否则,“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依法治安也将成为泡影。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主导着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投入的实施、安全行为的规范等等。将安全法治宣传融入企业安全文化的创建之中,既能促进安全文化的打造,又能促进自觉守法习惯的形成,大大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总之,依法治国的新局面已经开创,依法治安已在路上,任重道远。还需要我们大家率先垂范,同心戮力,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搬掉各式各样的“绊脚石”,打掉形形色色的“拦路虎”,才能有效推进依法治安的进程。(139xo20141105

(投稿劳动保护/说长道短栏目)

 

Re: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的几点思考 | 2014-12-18 9:59:09
好(游客)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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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的几点思考 | 2014-11-24 17:51:27
静侯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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