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矿处于建设阶段,开拓方式为竖井—斜井—平硐联合开拓,竖井—560中段—斜井已经贯通,600平硐在该中段车场与斜井相通,斜井卷扬机位于地表640斜井口。560中段采准工程的废石由斜井卷扬机提升至600中段车场,中转一下,再用电机车由600平硐运出矿井。电机车在平巷运输,一次牵引六七辆矿车是没问题的。在斜井提升时,无论重车还是空车,规定只许提升一辆矿车。在斜井与600中段车场交叉处,由专门挂钩工负责挂钩、推车、扳道岔、打信号等工作。由于挂钩工图省力,有时放空车时,违犯规定一次挂好几辆车,一段时间以来,侥幸没出过什么问题。
出事故的前十几天,在安全检查时我发现了此处挂串车问题,当即制止了当班挂钩工,并对该挂钩工进行了口头批评,当天对该车间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感觉完事大吉。当时,我并没有跟踪追查车间是如何处理此事的,后来的几天我也没有专门再看挂钩工是否还存在违章行为,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隐患。
事故发生后,省黄金局(当时我矿隶属于省黄金局)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后来县检察院也介入了调查。分析事故责任时,因为我事前给车间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因此没有受到任何处分。而矿长、副矿长、车间主任、班长分别给予了警告至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挂钩工卜某给予开除的处分。
当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不象现在这么严厉,也因为我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尽到了一定的职责,侥幸没有受到处罚。如果按现在的问责力度,即便我发现了问题,并采取了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措施,但没有一追到底,没有追问到底整改情况如何,最终没有避免事故发生,我肯定是会被处分的。
血的教训告诉我,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不了问题,出了事故,就是渎职;发现了问题,没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硬,没有追问整改结果,出了事故就是失职。
血的教训告诉我,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如果发现了问题,应当立即制止,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再与企业负责人交换意见,深刻分析隐患存在的背后原因,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管理上的漏洞,以引起企业负责人的高度警惕。不仅如此,还得跟踪追查,督促整改,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别以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就完事大吉。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手腕,使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血的教训告诉我,平时多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常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进入现场检查前多做准备工作,首先查看企业设计及安全专篇、评价报告、图纸等基础资料。其次询问企业负责人生产及安全状况,详细了解掌握生产工艺流程,了解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如果做到了这些,进行现场检查时,若再发现不了问题,一是说明企业安全生产搞得就是好,二是说明我们的检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了。就算万一再出事故,那也只能听天由命了,若真要受到责任追究,也会从轻考虑的。
事故隐患是安全生产的天敌,对待事故隐患就得“眼里揉不进沙子”,坚决“零容忍”,一追到底,彻底消灭。(139xo201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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