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矿山生产和建设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根据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原则,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其中包括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
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消防法》等。
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包括新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个方面的内容,如《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上网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各省制定的《实施<矿山安全法>的办法》等。
安全生产的有关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定、办法、规则、规程等。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等。
安全标准包括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两类。行业标准,如适用于有色金属行业的《有色金属设计规范YSJ019-92》和适用于铝土矿矿山行业的《铝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规范YS5029-96》。
技术规范包括有关的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要求、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