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供配电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确保该类设施设备的可靠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商会大厦供配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
一. 运行管理要点
1.巡视监控
1.1值班电工负责对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容补偿柜等供配电设备进行巡视。一般每班次4—6小时巡视一次;每周应对计量柜、配电系统应急电源柜巡视检查一次。
1.2值班电工按规定的频次巡视后,应将每次巡视结果完整真实地记录在《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上。
1.3巡视内容
(1)变压器的运行状况。从声音、气味、温度等方面判断观察变压器工作是否正常:变压器正常工作时应当无异响和异味,三相工作温度不超过110℃(变压器中冷却风扇启动温度90℃,停机温度80℃),瓷瓶支柱无裂纹、无放电痕迹。
(2)高低压柜门正常关闭,柜体各种仪表工作指示正常,各种指示灯适时指示当前设备工作状态。
(3)电流、电压、功率因素等运行参数在正常范围内,相应设备无超载运行;配电柜的接地和接零装置无松动、断线等异常现象。
(4)电容补偿柜。检查柜体各种仪表工作指示正常,自动补偿器参数设定值合理,无超前功率因素出现(过补偿);通过试验钮测试补偿电容能否正常投入和切除;通过目测检查电容器有无膨胀、接头过热熔化、电容器焦熔现象,检查接地线有无松动、脱落,柜内电气元件和线路是否完好。若有异常现象发生,应当及时检查处理或立即使电容器退出运行并上报处理。
(5)巡视母排(母线)及负荷电缆。母排应当清洁无杂物、无明显的变形和损伤,无打火拉弧等现象;电缆终端头无变色、打火拉弧,电缆表面无异常温升(必要时宜用红外测温仪检测温度)。
(6)定期对互感器的一次线、二次线和接地线进行一次检查。互感器外观应当完好,一次线、二次线应接线完好,二次侧接地线完好可靠接地。
(7)检查配电柜避雷器是否完好,接地线有无松动、断线的情况。
(8)检查应急电源柜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各项功能测试是否有效。
(9)检查各种小动物防范设施是否完好,各种临时用电线路、设施驳接状况是否正常。
(10)巡视配电房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完好,安全用具齐全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室内照明通风良好,室内温度不超过40℃;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1.4特殊情况下(如新装设备,检修和停运后再次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高峰负荷和负荷变化很大的时段等)应当加强对重点设备或重点部位的巡视,巡视周期应当每小时一次。
1.5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向班长和主管报告,并在相关人员的协助下解决。维修和处理故障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的有关规定。
1.6配电房设施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除尘检修,该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完成,具体时间和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安排。
2.突发应急事件处理
2.1触电。值班电工发现有人触电时,应保持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紧急抢救。
(1)断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2)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剪断带电线缆。
(3)用干燥的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防止触电者断电后跌倒。
(5)紧急抢救或拨打112求救。
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
(1)判断跳闸原因。
(2)结合图纸查明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3)逐一排查故障点或故障部位,并报告领班,请求支援解决。
(4)排除故障恢复送电。
2.3配电房浸水
(1)视浸水情况,断开相应的负荷开关或总开关。
(2)如浸水或漏水量较大,应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阻止进水。
(3)堵住水源,立即排水。
(4)排水完毕后,应对相应的设备进行除湿干燥处理。
(5)除湿干燥处理完毕后,对相应设备进行绝缘检查后送电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后应当加强巡视监控。
2.4失火
按照《火警、火灾应急方案》的流程和要求处理。
3.市电停电
值班电工应当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和停电时间,并与其他维修工配合按照《柴油发电机运行操作规程》启动发电机组,正确可靠地切换至“备电”方式供电,同时根据当时供要求及时为相应负荷供应电力。从市电停电到备电供电时间一般不应当超过15分钟。
4. 配电房的管理
4.1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房,若需进入,须经项目部工程主管批准后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登记表》,并在值班电工陪同下方可进入。
4.2配电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3随时保洁,定期打扫室内卫生,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内及设施设备卫生,做到墙地面、天棚、门窗、设施设备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配电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关灵活,小动物防范设施完好。
4.5配电房门应当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保管。
5.交接班要求
5.1接班人员应在上岗前15分钟到达现场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与交班人员对上一班次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交接,并查看《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经确认无误后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5.2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交接班
(1)上班次运行情况未交接清楚;
(2)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3)机房不干净,接班人未到岗或带病上岗;
(4)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中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继续处理,接班人进行协助。
6.值班电工应将设施设备的运行数据(电流、电压、功率因素、有功用量、无功用量等)及运行情况完整、清晰、规范地记录在《变配电所设施设备运行记录》上。维修领班应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记录整理成册后交物业服务中心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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