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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017-1-2 10:39:00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一、变配电站安全

  长度超过7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要有两个门。

  室内充油设备油量60kg以下者允许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油量60-600kg者须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间隔内。

  高压配电装置长度>6m时,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增加出口。

  二、主要变配电设备安全

  在不接地的10kV系统中,变压器的接地一般是其低压绕组中性点、外壳及阀型避雷器三者共用的接地。

  居住建筑物内安装的油浸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得超过400kVA;

  室外不超过315kVA者,可柱上安装,315kVA以上的应台上安装;柱上变压器底部距地面≥2.5m,裸导线距地面≥3.5m;变压器台高≥0.5m,围栏高度≥1.7m,变压器外壳距围栏≥1m,变压器操作面距围栏≥2m

  运行中的变压器高压侧电压偏差不得超过±5%,低压侧不平衡电流不得超过25%,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三、配电柜()

  落地柜箱地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前方0.8-1.2m范围无障碍物。

  四、用电设备和低压电器

  包括: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设备的防护、人体触及危险部件的防护、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安全使用条件:

  1II类、III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接零要求;I类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设备的保护线应接保护干线;

  2、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保护零线、地线不应单独敷设,采用带保护芯线的橡皮套软线作为电源线;

  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源插座和插销应有专用的接零()插孔和插头;

  4、一般场所,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采用类设备;若用I类工具,则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类或类设备。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类设备。若使用类设备,则必须装设动作电流15mA、动作时间0.1S的漏电保护器。

  5、使用I类设备应配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等安全用具。

  7、绝缘电阻合格,带电部分与可触及导体之间的绝缘电阻I类不低于2MΩ类不低于7MΩ

  *电焊设备的安全要求:

  弧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一次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MΩ,二次0.5MΩ

  *低压保护电器

  熔断器和热继电器属于最常见的低压保护电器;熔断器熔体的热容量很小,动作很快,宜于作短路保护元件,也可作过载保护元件;热继电器的热容量较大,动作不快,只用于过载保护。

  电气装置操作规程

  1.在运行中的电气装置上工作时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a.在电气装置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所有装置,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置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通至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10OOV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在电气装置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电压超过10OOV的装置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但有10OOV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或通到邻室共用的100OV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有超过100OV电压,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c.在电气装置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b.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而且工作量不多,时间不长,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

  i.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置等。

  .注油和取油样。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在电气装置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1OKV)

  .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c.不停电工作,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6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0.7m;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d.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e.不停电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执行,一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准进行工作。

  f.不停电工作,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则须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如网罩,斜立挡板等)与导电部分隔开。

  3.凡在电气装置上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应有负责人的命令(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

  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i.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ii.在高压配电装置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iii.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b.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1.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视构拉合刀闸及开关,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2.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并应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3.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

  a.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b.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修理门;

  c.悬挂警告牌;

  d.更换灯泡等。

  4.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置上的停电工作,也应视为带电工作。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5.站内配电装置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形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电压在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1.5mp电压在1OKV以上的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6.工作中所有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应派专人扶持梯子,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Re: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2017-1-2 10:40:25
章仁根7.高处工作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吊传,禁止上下抛掷。
  8.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9.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0.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置上工作,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b.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可以放电”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c.部分停电时,施工地点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4m,与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并装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d.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置部分进行验电,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e.验明无电后,立即装上接地线,并三相短路,悬挂“在此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应详细检查。不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1.在电气装置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2.对于每一事故,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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