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启动参照有关内燃机的规定执行。
2.起重机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执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起重机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应齐全。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应添加充足。
(3)开动油泵前,先使发动机低速运转一段时间。
(4)检查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5)检查液压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轮胎气压及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7)调节支腿,务必按规定顺序打好完全伸出的支腿,使起重机呈水平状态,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
(8)充分检查工作地点的地面条件,工作地点地面必须具备能将起重机呈水平状态,并能充分承受作用于支腿的力矩的条件。
(9)注意地基是否松软,如较松软,必须给支腿垫好能承载的木板或木块。
(10)支腿不应靠近地基挖方地段。
(11)应预先进行调查地下埋设物,在埋设物附近放置安全标牌,以引起注意。
(12)确认所吊重物的重量和重心位置,以防超载。
(13)根据起重作业曲线,确定工作半径和额定总起重量即调整臂杆长度和臂杆的角度,使之安全作业。
(14)应确认提升高度。根据起重机的机型,能把吊钩提升的高度都有具体规定。
应预先估计绑绳套用钢丝绳的高度和起吊货物的高度所需的余量,否则不能把货物提升到所偏的高度。应留出臂杆底面与吊货之间的空隙。
4.起重机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起升或下降
①严格按载荷表的规定,禁止超载,禁止超过额定力矩。
在起重机作业中绝不能断开全自动超重防止装置(ACS系统),禁止从臂杆前方式侧面拖拽载荷,禁止从驾驶室前方吊货。
②操纵中不准猛力推拉操纵杆,开始起升前,检查离合器杆必须处于断开位置上。
③自由降落作业只能在下降吊钩时或所用载荷小于许用载荷的30%时使用,禁止在自由下落中紧急制动。
④当起吊载荷要悬挂停留校长时间时,应该锁住卷筒鼓轮,但在下降货物时禁止销往鼓轮。
⑤在起重作业时要注意鸣号警告。
⑥在起重作业范围内除信号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
⑦在起重作业时,要避免触电事故,臂杆顶部与线路中心的安全距离为:①6.6kV为3m;②66kV为5m;③275kV为10m。
⑧若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货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台起重机性能、速度应相同,各自分担的载荷值,应小于一台起重机的额定总起量的80%;其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起重量总和的75%。
(2)回转
①回转作业时,不要紧急停转,以防吊物剧烈摆动发生危险。
②回转中司机要注意机上是否有人或后边有无障碍危险。
③不回转时将回转制动锁住。
(3)起重管伸缩时
①不得带载伸缩臂杆。
②伸缩臂杆时,应保持吊臂前滑轮组与吊钩之间有一定距离。起重外臂外伸时,吊钩应尽量低。
③主付臂杆全部伸出,臂角不得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小角度,否则整机将倾覆。
(4)轮胎式起重机带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原厂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并挂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5.起吊作业停止后注意事项
(1)完全缩回起重臂,并放在支架上,将吊钩按规定固定好,制动回转台。
(2)应按规定顺序收回支腿并固定好。
(3)将起重机开回停车场位置上。
汽车、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机械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按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 作业前应伸出全部支腿,支座盘下必须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载荷时水准泡居中。支腿定位销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外伸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 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的起重臂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的操纵手柄。
4 作业中改变幅度应平稳,严禁突然起落起重臂。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沿垂直方向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沿水平方向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5 箱形起重臂起重机在伸缩起重臂时,应按规定顺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放下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过小。
6 作业时,起重臂仰角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箱形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一节起重臂的长度大于后一节伸出长度时,必须经过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7 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放下重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8 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9 两台起重机抬重物时,两台性能应接近,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
10 轮胎式起重机需短距离带载荷行走时,途径的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0毫米,并必须缓慢行驶。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11 行驶前,必须收回起重臂、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12 行驶时,在底盘走台上严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机通过临时性桥梁(管沟)等构筑物前,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地面电缆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14 作业后,箱形起重臂起重机的起重臂应全部缩回、放稳妥,并挂好吊钩。桁架起重臂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转至起重机的前方,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 上一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
- 下一篇: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汽车式起重机是指起重作业部分安装在通用或专用的汽车底盘上的起重机,它具有载重汽车的行驶性能。
轮胎式起重机是把起重机构安装在加重型轮胎和轮轴组成的特制底盘上的一种全回转式起重机,其上部构造与履带式起重机基本相同。为了保证安装作业时机身的稳定性,起重机设有四个可伸缩的支腿。在平坦地面上可不用支腿进行小起重量吊装及吊物低速行驶。吊重时一般需放下支腿,增大支承面,并将机身调平,以保证起重机的稳定。两者区别如下:
1. 底盘:前者用汽车底盘,后者用专用底盘。
2. 车身:前者车身长,后者车身短。
3. 行驶性能:前者较后者行驶性能好。
4. 轮距:前者较窄,后者较宽。
5. 对路面要求:后者较前者高。
6. 支腿:由于底盘的原因,汽车式的前排支腿在车身中部,轮胎式的前排支腿靠近车头。
7. 驾驶室:汽车式都分上下车,下车是行驶驾驶室,上车是起重操作驾驶室;轮胎式则只有一个驾驶室,行驶和操作在一起。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