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2.管理职责
2.1项目管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
2.2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
2.3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施工员负责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4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班组工作时,向作业班组长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含管线保护措施)。
2.5作业班组长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和要求,向作业班组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6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参与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交底,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交底。
3.管理程序
3.1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重要部位和主要危险因素;
2) 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采取的安全措施(方案);
3) 本工程项目相关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5) 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
6) 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
7) 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
3.2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3.2.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工程开工前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2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施工作业前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负责人向各作业队施工负责人、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3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在施工作业前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在施工作业前向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部门、技术部门、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2.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应由项目经理部施工员分包单位施工部门进行交底。分包单位施工部门在安排班组工作时,向作业班组长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2.5各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在安排布置各作业班组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同时向作业班组的全体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交底。
3.2.6班组长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和要求,应在每天布置作业人员任务时,同时告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保护要求等,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记录。
3.2.7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3.2.8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记录。记录要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交底记录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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