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质量技监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技术规程?和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对压力容器安装、使用、检验、事故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现对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工作规定如下:
1.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的定期检定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由宁夏锅检所进行。
2.根据站内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对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检验工作,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转。
3.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纳入加气站设备保养工作之中。
4.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在日常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对已超期未检的必须进行更换,并报请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加气站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定的有关书面资料,由加气站进行保存、备查。
6.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凡有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不符合地方,均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压力容器(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一、加强压力容器(管道)的使用、操作、维护、维修及检验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管道)安全运行。
二、只有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允许使用和操作压力容器(管道)。
三、操作人员要切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贮罐液位压力,温度及各关键阀门是否处于规定状态,严禁超液位、超压、超温运行,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运行中压力容器(管道)不得超过规定压力,当罐压接近最高压力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冬季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压力容器(管道)易存水部位冻堵。
六、压力容器(管道)应按规定坚持排污,一般应在进液后1?小时排污一次,再次排污时间应根据液化石油气含水及污物情况确定。
七、保持安全附件安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八、经常对压力容器(管道)及其附件进行外表面维护和保养,要定期对玻璃液位计排污,和对不经常开启的门进行活动,禁止带压对受压部件进行修理和坚固。
九、罐区运行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有人在岗掌握和检查罐区情况,应严格交接班制度。
十、罐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内的杂草、杂物。
十一、运行的贮罐、管道、设备等各零部件必须齐全,仪表灵敏、阀门开关灵活不漏气。
十二、贮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修和校验,确保灵敏可靠,运行贮罐和管道安全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安全阀起跳压力应不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失灵的贮罐严禁使用。
十三、罐区防雷、防静电装置完好齐全,并定期检查。贮罐进液时要控制流速不大于3m/秒,以防产生较大静电。
十四、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值班人员均不得离岗,采取救灾措施,并听候统一指挥。
十五、认真做好记录。
十六、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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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坚决贯彻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
(二)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汽车储罐、压力容器登记卡;设计单位提供的图样;设计,安装说明书;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维修方案,维修情况记录;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有关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报告。
(三) 新购压力容器向市,区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四) 严格执行各种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规程,对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必须严格检查,对运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及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五) 压力容器及管道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六) 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必须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要求,作好准备和清理工作,否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七) 认真安排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 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夜位计等,检查结果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九) 安全附件严格按使用其定期送计量部门效验,并记入档案.
(十) 安全阀每一年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验一次,罐车一年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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