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
2.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前,必须对有关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得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强令或强行冒险作业。
3. 作业时衣作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4.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不得妨碍作业,并制定防止坠落的措施;使用工具应有防止工具脱手坠落伤人的措施;工具用完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及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和打桩作业。
6. 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挡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7. 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8.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专人负责。
9.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高处作业及登高架设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 工种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三、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正确佩带和悬挂安全带,必要时设置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悬空作业所用的操作平台需经过设计计算,并验收后方可使用。
五、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六、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七、严禁酒后作业。
八、在作业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九、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十、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十一、台风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十二、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十三、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十四、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十五、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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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处作业人员及架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2. 患有下列疾病不能从事高处作业及架设作业 :如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等.
3. 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
4. 悬空作业处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 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段、分层进行。
6. 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衣着灵便
7. 严禁酒后作业。
8. 8.在作业 中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平稳堆放,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应随时清扫干净,不得向下抛掷物件.
10.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恶劣天气,不得地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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