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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 2016-9-18 9:40:00

  1.0 目的

  为规范集团密闭空间作业,防止人员进入密闭空间所带来的危害,确保员工及外包商作业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

  3.0 定义

  3.1密闭空间: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3.2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IDLH):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人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人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3.3无需准入密闭空间: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密闭空间内安全作业,不需要办理准入证的密闭空间。

  3.4准入密闭空间:具有包含可能产生危害因素、或包含可能对进入人产生吞没、或因其内部结构易引起进入人落入产生窒息或迷失、或包含其他严重危害因素等特征的密闭空间。

  3.5吞没:身体淹没于液体或固态流体而导致呼吸系统阻塞窒息死亡,或因窒息、压迫或被碾压而引起死亡。

  4.0 权责

  4.1本规范由管理处编制、修订。

  4.2单位最高主管

  4.2.1负责本管理办法的监督。

  4.2.2负责核准密闭空间处作业许可证。

  4.3密闭作业部门

  4.3.1由部门主管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及其安全保护负有领导责任。

  4.3.2根据3.0的定义判断所进入的密闭空间是否为准入密闭空间。

  ·如是,须根据本办法申请密闭空间准入许可证。

  ·如不是,须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3.3在组织制定进入密闭作业方案的同时,必须确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3.4在作业前安排合适的准入人、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安全培训。

  4.3.5委托外来施工单位的密闭空间作业,必须确认其相关资质,并对其作业能力、应急求援能力进行评估。

  4.3.6参与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

  4.3.7作业负责人对所管作业负主要责任,在组织作业时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现象要坚决制止。

  4.4密闭空间准入人

  4.4.1接受相关专业技能及安全培训。

  4.4.2参与密闭空间作业风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4.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联络设备和应急救援方法的效果性验证。

  4.4.4 应确认空间作业地点和时间。

  4.4.5在确认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环境达到本办法允许进入的条件后方可进入密闭空间作业。

  4.4.6严格按照本办法及所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4.4.7应与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4.8在准入的密闭空间作业且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向监护人报警或撤离密闭空间:

  ·已经意识到身体出现危险症状和体征。

  ·监护人和作业负责人下达了撤离命令。

  ·探测到必须撤离的情况或报警器发出撤离警报。

  4.4.9在密闭空间作业完成后,须确认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没有遗漏。

  4.5管理部/课职责

  4.5.1参与制定负责区域内所有密闭空间作业方案。

  4.5.2组织密闭空间作业风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5.3在作业开始前检查其安全措施,并向相关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可以增加现场监护人员。

  4.6密闭空间监护人

  4.6.1具有能警觉并判断准入人异常行为的能力,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

  4.6.2在准入人作业期间,履行监护职责,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严禁兼做其它工作。

  4.6.3适时与准入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消息交流;在紧急情况时向准入人发出撤离警报。

  4.6.4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命令准入人立即撤离密闭空间,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求援,并在密闭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发现作业环境改变,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发现准入人出现异常行为。

  ·密闭空间外出现威胁准入人安全和健康的险情。

  ·监护人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应通知准入人撤离。

  4.6.5对未经允许靠近或者试图进入密闭空间者予以警告并劝离,如果发现未经允许进入密闭空间者,应及时通知准入人和作业负责人。

  5.0 管理制度

  5.1密闭空间作业的准备步骤

  ·隔离密闭空间

  ·清洗、置换与通风

  ·检测

  ·PPE及应急求援设备的配备

  ·申请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首次进入

  ·正式进入

  5.2隔离密闭空间

  作业空间中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有效切断与外界连接的电源连接。

  5.2.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严禁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必要时可安排人员监护。

  5.2.3将密闭空间与一切不必要的热源隔绝。

  5.3 清洗、置换与通风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密闭空间进行清洗、置换与通风,并达到下列要求。

  5.3.1 清洗应采用水蒸汽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点,并保证足够的清洗时间彻底清除密闭空间内的有害物质,清洗顺序应由高到底。

  5.3.2清洗期间为防止密闭空间内产生危险气压,应给水蒸气和凝结物提供足够的排放口。

  5.3.3 对于承载可燃气体(如瓦斯管道、天然气管道、反应釜、发酵池、下水道、窨井等)的,在清洗后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并随时监测氮含量,置换后的密闭空间内氮气含量应达到95%以上。

  5.3.4 氮气置换后应采用新鲜空气进行充分通风,并持续测试密闭空间的含氧量,同时将该空间冷却至室温。

  5.3.5为保证足够的新鲜空气供给,必要时可采用机械强制通风,从底部开始输入空气,由高处排出氮气,并保持空气流通。

  5.3.6 严禁向密闭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4 检测

  5.4.1 必须在作业前30分钟内,对密闭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的样品应保留至作业结束。如采样分析后,30分钟内未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需对其重新采样分析。

  5.4.2检测、采样方法按相关现行标准执行;检测顺序及项目应如下:

  5.4.2.1测含氧量

  正常时含氧量为18%21%,缺氧的密闭空间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中的规定,短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

  5.4.2.2测爆

  密闭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0%。对油箱、油罐等容器的检修,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5.4.2.3测有毒气体

  有毒气体的浓度必须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所规定的浓度要求。如果有毒气体的浓度高于此要求,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5.4.3 作业中要定时监测,一般每隔2小时监测一次。发现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同时原作业许可证作废。待作业空间经处理,取样分析合格后,重新开具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5.4.4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5 PPE及应急求援设备的配备

  5.5.1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

  5.5.2当密闭空间内存在可燃性气体或粉尘时,所使用的器具应达到防爆的要求。

  5.5.3照明设备的电压应低于36V

  5.5.4当有害物质浓度大于IDLH浓度,或虽经通风但有毒气体浓度仍高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所规定的要求,或缺氧时,应当按照《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要求选择和佩戴呼吸性防护用品。

  5.5.5 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严禁遗漏。

  5.6申请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5.6.1准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申请流程

  5.6.2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是现场的作业依据,严禁涂改、代签。

  5.6.3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一次使用,并于作业前张贴在作业处。

  5.6.4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时限

  一般不超过8小时,时限内未完成作业,必须按许可时限离开作业空间,再按照本办法重新确认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并重新办理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

  5.6.5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号格式

  格式:XXXX-XX-XXX,如2010-09-008

  第一串数字表示:年份,如2010;

  第二串数字表示:月份,如09;

  第三串数字表示:本月内开出的第几份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如008

  5.6.6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各单位管理部/课存档,一份交作业单位,悬挂于作业点,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保存期2年。

  5.6.7在密闭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的,应同时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办法及动火作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7首次进入

  5.7.1对准入空间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能量或物料隔离锁定措施的有效性。

  5.7.2确认进入路线。

  5.7.3在准入空间内必要处安装脚手架等设备。

  5.7.4确认没有物料堆积在高于最低作业位置。

Re:进入密闭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 2016-9-18 9:41:25
章仁根5.8正式进入
  5.8.1如有必要,应使用防坠落装备和呼吸保护装置。
  5.8.2确保持续检测内部空气状况。
  5.8.3遵守最长持续作业时间限制。
  5.8.4监护人应每5分钟以通讯设备呼喊或其他方式维持与准入人通讯联系,并做好记录。
  5.8.5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过程中,严禁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5.8.6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坠落物伤害的措施。
  5.9应急救援
  5.9.1监护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要求营救或其他应急支持。
  5.9.2对于危险度较大的作业,应事先通知救援队伍做好准备。
  5.9.3密闭空间应急救援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密闭空间实施抢救。
  5.9.4密闭空间外实施的救援应使用吊救系统。
  5.9.5应将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或所需的类似书面信息放在工作地点,一旦准入人受到有毒物质的伤害,应及时将这些信息告知相应的医疗机构。
  6.0 相关文件
  6.1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6.2高处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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