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 确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 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各单位、部室、外委施工及协作单位。
3、术语和定义
3.1 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 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2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 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 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 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 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施工。
5、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 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所以作业干扰多, 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可能发 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淹溺等。
6、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 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区域 联保协议(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 措施,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通过区域联保协议互 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 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 体上的把握。
7、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7.1 同一区域内各施工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 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 件和作业环境。
7.2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 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 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 各自的职责。
7.3 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 通知单【附后】,通知单一式三份施工双方及公司各执一份)向对方 告知;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 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 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 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7.4 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 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做到“四不伤害”。
7.5 交叉作业双方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 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 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 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 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8、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8.1 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施工 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臵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 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2 爆破作业区内多单位、多部门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邻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 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在被干扰方未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准进 行爆破作业。并在爆破前 30 分进行口头通知,确认人员和设备撤离 完成;确定爆破指挥人员、爆破警戒范围和人员、爆破时间。爆破时 应尽量采用松动爆破,特殊部位应采用覆盖或拉网,防范飞石伤人毁物。
8.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 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 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 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 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 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臵;吊装作业前,起重指 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 障碍物,方可起吊。
8.4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 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 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 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 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8.5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 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 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 物件与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 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8.6 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 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 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 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 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7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施工现 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 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 设臵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 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9、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9.1 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施工单位为责任方,其施工人员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人员的安 全,下部施工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
9.2 类交叉作业,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 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9.3 类交叉作业由公司项目负责人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9.4 交叉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由责任方提供。 当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时,我公司将指定由另一方提供,其费用及日 常维护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5 交叉作业责任方必须确保隔离设施及其他安全设施的完整、 可靠性。由于此设施缺陷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及设备、设施、料具损坏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9.6 某处出现交叉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时。各方应暂停施工,报我 公司项目负责人,由我公司明确安全责任,待责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 方可施工。
9.7 交叉作业的各施工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交叉作业 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 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工人工作,及时纠正工人的违章行为。
9.8 公司各级部门、人员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监部,由安监部向其下发《限 期落实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施工单位, 公司将责其停工整顿,并按该单位严重违章论处。
10、考核 对因违反本办法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将按照相关制度严 格考核,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scii-? -a?( `?( es New Roman";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基本要求1.1 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动力与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3.1、第3.4、第3.8节的规定。
1.2 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符合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1.3 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设有防护罩,作业时,严禁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1.4 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得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1.5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2 咬 口 机
2.1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2 工件长度、宽度不得超过机具允许范围。
2.3 作业中,当有异物进入辊轮中时,应及时停机修理。
2.4 严禁用手触摸转动中的辊轮。用手送料到末端时,手指必须离开工件。
3 法兰卷圆机
3.1 加工型钢规格不应超过机具的允许范围。
3.2 应先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3 当轧制的法兰不能进入第二道型辊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人。严禁用手直接推送。
3.4 当加工法兰直径超过1000mm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5 任何人不得靠近法兰尾端。
4 仿形切割机
4.1 仿形切割机中气焊设备的使用应执行本规程第12.14节的规定。
4.2 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要求接好电控箱到切割机的电缆线,并应作好保护接地。
4.3 作业前,应先通电后空运转,检查氧、乙炔等配合和加装的仿形样板无误后,方可作试切工作。
4.4 作业中,四周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4.5 作业后,应清除设备污物,整理氧气带、乙炔气带及通电电缆线,分别盘好并架起保管。
5 圆盘下料机
5.1 圆盘下料机下料的直径、厚度等不得超过机械出厂铭牌规定,下料前应先将整板切割成方块料,在机旁堆放整齐。
5.2 下料机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
5.3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部件连接牢固可靠,先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5.4 当作业开始需对上、下刀刃时,应先手动盘车,将上下刀刃的间隙调整到板厚的1.2倍,再开机试切。应经多次调整到被切的圆形板无毛刺时,方可批量下料。
5.5 作业后,应对下料机进行清洁保养工作,并应清除边角料,保持现场整洁。
6 折 板 机
6.1 折板机应安装在稳固的基础上。
6.2 作业前,应检查电气设备、液压装置及各紧固件,确认完好后,方可开机。
6.3 作业时,应先校对模具,预留被折板厚的1.5~2倍间隙,经试折后,检查机械和模具装备均无误,再调整到折板规定的间隙,方可正式作业。
6.4 作业中,应经常检查上模具的紧固件和液压缸,当发现有松动或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6.5 批量生产时,应使用后标尺挡板进行对准和调整尺寸,并应空载运转,检查及确认其摆动灵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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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交叉作业互保联保协议
施工单位
甲方:
乙方:
施工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 内容
交叉作业告知单施工作业单位
作业起止时间 作业区域 作业内容 作业人数 安全监管人 作业负责人 (号码)
作业管理部门 管理责任人 (号码)
告知内容(存在风险、拟采取措施):
告知内容(存在风险、拟采取措施):经办人:
被告知单位被告知单位确认(拟采取措施、相关人员联系办法): 确认人:
填单说明:
1、本告知单由后行施工作业单位填写。
2、作业负责人为实际施工时现场负责人,管理责任人为作业所属部门相应中心主任、作业长,被告知部门确认人为作业区域中心主任、 作业长。
3、本单一式三份,施工作业单位、被告知单位、**煤业安委会各保 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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