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1日14时50分,河南省漯河市变压器厂成装车间真空干燥罐发生爆炸,死亡3人,经济损失12余万元。
一、 事故概况及经过
事故发生后,市劳动局、经委、总工会、检察院等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成事故调查处理联合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市领导、省劳动厅、总工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也先后赶赴现场指导工作,经过现场勘察,广泛取证和模拟实验,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清。
1993年2月28日7时30分左右,该厂成装车间真空干燥班长王某、工人付某两人将80个30KVA的白坯线圈吊入烘房进行常压烘干,8时左右,车间主任杨某交待班长王某这次要抽真空,交待后工某、付某下班回家。下午17时,王、付二人将白坯线圈吊出真空干燥罐,进行浸漆作业,15分钟后,吊起淋漆,17时30分,王、伏二人下班。3月1日7时15分,王、付将淋漆后的线圈吊入真空干燥罐进行常压烘干。8时左右,女工王某上班,班长王某下班回家。14时班长王某把真空干燥罐门盖打住,把真空度抽到500MMHG后,停止抽真空,并给女工王某交待,让女工到15时抽真空,每小时抽一次,每次抽100MMHG,并叫女工到17时30分下班时,把罐门打开(螺丝去掉),交待后班长王某即离厂回家。女工去滤油。14时50分左右真空罐突然爆炸,把4条M24螺丝和M30吊丝拉断,640千克重的罐门盖被抛出5米多远落下,将站在罐门前的3名女工撞击成重伤,3名女工当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相继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管理制度,改变原有生产工艺。
2.热工仪表严重超期使用。
3.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企业管理混乱,劳动组织不合理,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劳动纪律松弛。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1.该厂质量检验科副科长李某违反有关规定,擅自通知车间进行浸漆线圈抽真空,应负直接主要责任,由司法机关处理。
2.操作女工王其违反烘房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期间擅自脱岗,没有发现烘温、真空的异常情况,导致事故的发生,给予行政开除留用一年处分。
3.该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张某、生产副厂长王某、党支部副书记李某、成装车间主任杨某、质检计量科长、生产科长、技术科付科长和烘房滤油班长王某等同志,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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