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事故本质的定义,即事故的本质是能量的不正常转移。这样,研究事故的规律则应从事故的能量作用类型出发,研究机械能(动能、势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声能、辐射能的转移规律;研究能量转移作用的规律,即从能级的控制技术,研究能转移的时间和空间规律。预防事故的本质是能量控制,可通过对系统能量的消除、限值、疏导、屏蔽、隔离、转移、距离控制、时间控制、局部弱化、局部强化、系统闭锁等技术措施来控制能量的不正常转移。
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安全技术对策就是在事故发生前考虑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防止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物,减轻其对人和物的作用;事故后能迅速控制局面和事故规模,防止引起二次事故而释放出更多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在具体的事故与预防的安全技术对策中,一般要遵循如下技术性原理。
1. 消除潜在危险的原理 在本质上消除事故隐患是最理想的、最积极的、最进步的事故预防措施。其基本的做法是以新的系统、新的技术和工艺代替旧的不安全的系统和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例如,用不可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用蒸汽或热水间接加热技术代替电与明火的直接加热方法;改进机器设备,消除人体操作对象和作业环境的危险因素;排除噪声、尘毒对人体的影响等,从本质上实现职业安全卫生。
2. 降低潜在危险因素数值的原理 在系统危险不能根除的情况下,尽量地降低系统的危险程度,一旦系统发生故障、事故,将使其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最小。如手电钻工具采用双层绝缘措施,利用变压器降低回路电压;燃气储罐分区布置等。
3. 冗余性原理 就是通过多重保险、后援系统等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如在工业生产中降低额定功率;增加钢丝绳强度;飞机系统的双引擎;系统中增加备用装置或设备等措施。这一原理在城镇燃气系统中已经被广泛应用:压缩机房、调压装置设备备用及旁通的设置,安全监控式调压器,管材壁厚预留腐蚀余量等等。
4. 闭锁原理 在系统中通过一些原器件的机器连锁或电气互锁,作为保证安全的条件。如冲压机械的安全互锁器,金属剪切机室安装出入门互锁装置,电路中的自动保安器等。越来越多的系统中采用这一原理,以在系统运行异常、发生故障时,利用自动紧急关闭、切断的操作,阻断危险源和故障——事故链条,防止故障转变为事故,或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液化石油气管道中的过流阀及燃气泄漏报警器一般都要联动紧急切断阀,以在异常情况下自动截断燃气。
5. 能量屏障原理 在人、物与危险源之间设置屏障,防止意外能量作用到人体和物体上,以保证人和设备的安全。如建筑高空作业的安全网,反应堆的安全壳等,都起到了屏障作用。燃气储配站中一般在生产区与辅助、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高度的实体围墙,LNG、CNG接收站等外墙必须采用不低于某一高度的实体围墙,就是利用的这一原理。
6. 距离防护原理 一般来讲,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伤害作用都会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弱,因此,尽量使人与危险源距离远一些,就可以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对噪声源、辐射源等危险因素采用这一原则可以减小其危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企业应远离人口密集区就是这方面的例子。
如果不利用这一原理,很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1984年,墨西哥市郊一家LPG加工厂和配送中心在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时,造成542人死亡,4248人受伤,10000人无家可归的严重后果。事后分析发现,就是因为贫民区不断蚕食工厂周围的空地,房屋建得离工厂越来越近,远远满足不了安全距离的要求,才在事故发生时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
我们要求燃气管道及设施周围一定要有必要的安全距离,不得违反规范,更不得占压燃气管线,就是利用这一原理进行安全防护。
7. 时间防护原理 时间防护主张使人暴露于危险中或在有害因素存在的地方停留的时间必须缩短到安全程度之内。如开采放射性矿物或进行有放射性物质参与的工作时,应缩短工作时间;在有粉尘、毒气、噪声的环境中,随其危害性的增大而相应减少接触时间。
时间防护原理在日常的生产中,主要应注重职业防护;在故障、事故现场处置中,则应注意对抢险人员的保护。企业管理者要特别注意遵守这一原则,不得安排职工在危险、危害环境中超时作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薄弱环节原理 薄弱环节原理就是在系统中人为设置薄弱环节,在故障及事故情况下,以最小的、局部的损失换取系统的总体安全。如电路中的保险丝、锅炉的熔栓、煤气发生炉的防爆膜、压力容器的泄压放散阀等。它们在危险隋况出现之前就发生破坏,从而释放或阻断能量,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薄弱环节的设置应科学、合理,释放出的能量亦应在控制之中,否则也会引发事故、损失。某液化石油气站在安全放散阀开启后,液化石油气蒸气雾飘散,被站外的明火点燃,火焰烧回到站内,最终引发液化石油气储罐爆炸。因此,在燃气场站中,安全放散应集中管理、排放,否则,仅仅依靠薄弱环节原理仍然不能防范事故的发生。
9. 坚固性原理 这是与薄弱环节原则相反的一种对策,即通过增加系统强度来保证自身的安全性。如加大安全系数,提高结构强度等措施。
燃气系统中,储罐、管道及设备的设计压力均应高于运行压力即是采用这一原理的。当然,由于运用这一原理,一般要增加设备的投资,因此,应在安全、经济之间寻找平衡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投资;但仅仅为了节省投资,放弃安全,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10. 个体防护原理 根据不同作业性质和条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及用具。这是采取被动的措施,以减轻事故和灾害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的一种方法。
我国城镇燃气法规中多次强调,要求企业必须为作业人员和抢修队伍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及用具,以保障人员安全,减少伤亡损失。
管理者在安排安全投资时,必须考虑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支出计划;当不能为员工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时,即使是在紧急情况下,也不得指挥员工进入危险与危害环境。从业人员也应该逐渐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没有防护用品、用具时,可以拒绝进入危险、危害场所。
11. 代替作业人员的原理 在不可能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的条件下,以机器、机械手、自动控制器或机器人代替人的某些操作,防止危险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也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手段。
在地震、火灾现场,救护机器人的作用非常显著。一般生产系统中,可以通过在中心控制室遥控、遥调装置替代人员的现场操作。
12. 警告和禁止信息原理 采用光、声、色或其他标志等作为传递组织和技术信息的目标是必不可少的安全手段。如安全宣传画、安全标志、警告标识等。
城镇燃气系统的建设、施工现场,燃气管网及设施周边,维修、抢修作业区等均应设置警示标志,在保护系统实施的前提下,保障周边民众的安全。当然,为起到警示作用,标志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醒目、明晰,但不能引起恐惧和恐慌。
13. 避难与援救 事故发生后应该努力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但是,当判明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时,所有人员(包括消防及抢修、抢险人员)均应选择迅速避难,撤离危险区,以减少人员伤亡。
为了满足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需要,在厂区布置、建筑物设计和交通设施设计中,要充分考虑一旦发生事故时人员(包括应急抢险人员)的避难和援救问题,要做好以下工作:
(1) 采取隔离措施保护人员,如设置避难空间等;
(2) 使人员能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规定撤退路线、设置安全出口和应急输送装置等;
(3) 如果危险区域里的人员确实无法逃脱时,应尽可能使自己被援救人员发现并搭救。
1966年,在法国发生了一起1200m3丙烷球罐的泄漏事故,在丙烷蒸气雾被引燃、着火90分钟后球罐爆炸,现场救援人员15人死亡(其中包括10名消防员),80余人受伤。这次事故伤亡严重的教训就是在现场失控时,人员没有及时、果断地撤出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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