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充分发挥机械效率、降低消耗,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使施工机械为施工现场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供可靠的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机械设备购置
3.1由使用单位或设材部根据需要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进行设备的购置。
3.2施工机械的选型原则
3.2.1施工机械产品在结构原理上科技含量高;
3.2.2在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周全,真正做到节能、低耗、低噪音、无污染或少污染;
3.2.3在安全上限位、报警、保险,制动装置齐全、合理、有效、可靠;符合社会发展潮流、与企业当前管理、操作、维修水平和投资能力相适应。
3.2.4施工机械的选型绝不仅仅是更新,即同种、同类产品在数量上的简单增加,要优先考虑换代的可能。
3.2.5选型产品要与企业现有施工机械统型或成龙配套,从而能尽快形成专项机械化施工能力。
3.2.6新增的施工机械能填补企业生产方式或生产能力的空白,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
3.2.7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施工机械产品以及假冒伪劣、无厂家、无铭牌、无型号、无生产合格证的产品,严禁进入选型范围。
3.3设备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3.3.2由设材部及相关人员对设备供应商按照以上选择原则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填写设备供应商评价表,报主管经理审批,建立施工机械合格供(租)方名册。
3.3.3经批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可向其进行设备采购。
3.4机械供(租)方的选择与评价
3.4.1机械设备租赁是经常行为,对长期合作供(租)方应在总评价以往长期合作的机械供(租)方设备能力、对安全环境的影响、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租赁价格的基础上选择确定。
3.4.2首次合作的设备供(租)方应参照设备供应商选择原则、经过考察确定。
3.5施工机械的验收
3.5.1外观验收
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由设材部会同厂方人员共同按合同有关条款和机械装箱单的内容,对施工机械外观、型号、规格、数量、随机零、附、配件及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逐项验收清点,一一核对。查验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在上述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入库验收单。
3.5.2施工机械的试运转
施工机械进场外观验收结束后,双方应按规定首先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发动机底壳、变速箱、减速箱、分动箱、前后桥减速箱、方向机、油箱、水箱、液压油箱中的加注量是否规范、标号是否正确。
⑵蓄电瓶电解液面高低是否合适、电量是否充足、桩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
在上述项目检查无误的基础上,启动机械,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应按建设部JB34—1986《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相关内容由设材部组织进行。对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的下列情况进行观察判断:
⑴发动机、各部传动及支撑有无异响、过热及异味;
⑵各部连接及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⑶制动、离合装置结合是否可靠、分离是否彻底;
⑷安全、防护、限位、保险、警报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齐全,是否灵活、准确、可靠、有效;
⑸内燃机尾气排放量是否达标、内燃机在高、中、底速时机油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3.5.3固定资产登记建账
财务部在接到设材部的入库单后,即可按合同规定付款、结算。按财务管理程序将新购机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账。
4.机械设备的管理
4.1公司内部机械设备租用按公司设备租赁办法执行。
4.1.1施工 机械的计划修理、强制保养及日常维修的原则为“润滑、坚固、调整、清洁、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以达到:
保证施工机械自身各部配合规范;
调整适当;
出力符合规范;限位、保险、制动等安全保险装置灵活、有效、可靠;
正常运转无噪声或低噪声;
无油、水、电、气的跑、冒、滴、漏不良现象;
无腐蚀、无污染;
能源消耗在标准以内。
4.1.2施工机械的计划修理
4.1.2.1单台施工机械应根据其自新购入或上一次大修后实际运转台时的累计数、“机械设备运转台时记录”及该机种的大、中修理规范的间隔进行比较,预测出今后单位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台时(里程)数,结合该台施工机械当前的实际机况,科学地按时间段安排出该台机械在今后单位时间内的计划大、中修理日期,并据此综合出全部施工机械的修理计划。
4.1.2.2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保养大修,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保养。
4.1.2.3按计划修理的施工机械必须明确注明修理类别、保修项目、验收标准。
4.1.2.4施工机械修竣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转。验收和试运转遵照建设部“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记录如实填写在“机械设备修理任务书”及“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上。
4.1.2.5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是经过修理、验收的完好机械。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挂牌标识,标明完好,刚退库未经验收、未经修理的机械设备不得入库,只能作为待验、待修设备单独存放。
4.2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
4.2.1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可分为例行(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计四个等级的保养。
4.2.2强制保养计划由设材部制定。
4.2.3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
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项目部机管员签字验收,并存入单机技术档案中。
4.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评价、确认、验收
4.3.1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需用计划由项目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制定,并报设材部。
4.3.2设备出库前,项目部机管员与租赁公司在库房共同对拟用施工机械进行验收与试运转(内容与方法同新机购入后的验收与试运转)、并共同签署“机械设备出库验收单”。
4.3.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经安装调试,具备了按规范使用的条件后,由设材部、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共同对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单,方可正式使用。
4.3.4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4.4.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机械操作的资质,持证上岗。
4.4.2在机械旁,要悬挂或张贴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由机管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机械使用前,机械工必须对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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