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物质分如下三类。
(1)I类:矿井甲烷(CH4);
(2)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
(3)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或飞絮。
可燃性飞絮。指正常规格大于500μm的固体颗粒包括纤维,可悬浮在空气中,也可依靠自身质量沉淀下来。飞絮的实例包括人造纤维、棉花(包括棉绒纤维、棉纱头)、剑麻、黄麻、麻屑、可可纤维、麻絮、废打包木丝绵。
(二)危险环境
(1)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场所分区
1)0区。指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例如:油罐内部液面上部空间。
2)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例如:油罐顶上呼吸阀附近。
3)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例如:油罐外3m内。
(2)释放源的等级
㈠连续级释放源。连续释放、长时间释放或短时间频繁释放;
2)一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周期性释放或偶然释放;
3)二级释放源。正常运行时不释放或不经常且只能短时间释放;
4)多级释放源。包含上述两种以上特征。
(3)通风类型划分
1)通风的主要方式 通风主要有自然通风和人工通风两种类型。
2)通风的有效性 “良好通风”指的是通风连续地存在;“一般通风”指的是在正常运行时,预计通风存在,允许短时,不经常的不连续通风;“差的通风”指的是不能满足“良好”或“一般”标准的通风;但预计不会出现长时间的不连续通风。与通风相对应的“无通风”,指的是不采取与新鲜空气置换措施的状态。3)通风的等级 IEC和我国有关标准将通风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2.爆炸性粉尘环境
(1)20区。在正常运行工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3)22区。在异常情况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为21区。
3.火灾危险环境
(1)火灾危险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火灾危险X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3)火灾危险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二、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电气线路
1)I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瓦斯气体环境。
2)Ⅱ类电气设备。用于煤矿甲烷以外的爆炸性气体环境。
3)Ⅲ类电气设备。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
(3)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结构型式
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型式及符号分别是: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分为ia、ib、ic)、浇封型(m,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分为ma、mb、mc)、无火花型(nA)、火花保护(nC)、限制呼吸型(nR)、限能型(nL)、油浸型(o)、正压型(p,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分为px、py、ps)、充砂型(q)等设备。
2)爆炸性粉尘环境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型式及符号。隔爆型(t,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分为la、tb、tc)、本质安全型(i,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分为ia、ib、ic)、浇封型(m,对应不同的保护等级EPL分为ma、mb、mc)、正压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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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敷设位置。电气线路应当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
2)敷设方式。爆炸危险环境牛电气线路主要采用防爆钢管配线和屯缆配线,在敷设时的最小截面、接线盒、管子连接要求等方面应满足对应爆炸危险区域的防爆技术要求。
3)隔离密封。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以及保护管、电缆或钢管在穿过爆炸危险环境等级不同的区域之间的隔墙或楼板时,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4)导线材料选择。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1区的范围内,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或电缆。在有剧烈振动处应选用多股铜芯软线或多股铜芯电缆。煤矿井下不得采用铝芯电力电缆。爆炸危险环境危险等级2区的范围内,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积4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照明线路可采用截面积2.5mm2及以上的铝芯导线或电缆。
5)允许载流量。1区、2区绝缘导线截面和电缆截面的选择,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引向低压笼型感应电动机支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6)电气线路的连接。1区宜采用隔爆型接线盒,2区可采用增安型接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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