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电气装置都必须具备防止电击危害的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措施。
一、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措施
绝缘、屏护和间距是直接接触电击的基本防护措施。
1. 绝缘
绝缘是指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闭和隔离。
工程上应用的绝缘材料电阻率一般都不低于107Ω·m。
1)气体绝缘材料。常用的有空气和六氟化硫等。
2)液体绝缘材料。常用的有从石油原油中提炼出来的绝缘矿物油,十二烷基苯、聚丁二烯、硅油和三氯联苯等合成油以及蓖麻油。
3)固体绝缘材料。常用的有树脂绝缘漆、胶和熔敷粉末;纸、纸板等绝缘纤维制品;漆布、漆管和绑扎带等绝缘寖渍纤维制品;绝缘云母制品;电工用薄膜、复合制品和粘带;电工用层压制品;电工用塑料和橡胶;玻璃、陶瓷等。
(2)绝缘检测和绝缘试验
1)绝缘电阻试验
2)绝缘电阻的测量 绝缘材料的电阻通常用兆欧表(摇表)测量。
3)绝缘电阻指标:任何情况下绝缘电阻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l 000 Ω。
2.屏护和间距
(1)屏护 屏护是一种对电击危险因素进行隔离的手段,即采用遮栏、护罩、护盖、箱匣等把危险的带电体同外界隔离开来,以防止人体触及或接近带电体所引起的触电事故。屏护还起到防止电弧伤人、防止弧光短路或便利检修工作的作用。遮栏高度不应低于l.7 m,下部边缘离地不应超过0.1 m。栅遮栏的高度户内不应小于l.2 m、户外不应小于l.5 m,栏条间距离不应大于0.2 m;对于低压设备,遮栏与裸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 m。户外变配电装置围墙的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5 m。
3)遮栏、栅栏等屏护装置上,应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
4)必要时应配合采用声光报警信号和联锁装置。
(2)间距 间距是指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备和设施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必要的安全距离。
1)线路间距
2)用电设备间距 明装的车间低压配电箱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2 m,暗装的可取l.4 m。明装电度表板底口距地面的高度可取1.8 m。常用开关电器的安装高度为l.3—l.5 m;开关手柄与建筑物之间应保留150mm的距离,以便于操作。墙用平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 m。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可取1.3—l.8 m,暗装的可取0.2—0.3m。
室内灯具高度应大于2.5 m;受实际条件约束达不到时,可减为2.2 m;低于2.2 m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当灯具位于桌面上方等人碰不到的地方时,高度可减为1.5 m。户外灯具高度应大于3 m;安装在墙上时可减为2.5 m。起重机具至线路导线间的最小距离,l kV及1 kV以下者不应小于1.5 m,10 kv者不应小于2 m。
3)检修间距
低压操作时,人体及其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 m。高压作业时。
在高压无遮拦操作中,人体及所携带工具与带电体之间最小距离,10kV应不小于0.7m,35kV应不小于1m,用绝缘杆操作,上述距离可减为10kV时0.4m,35kV时0.6m。
在线路上工作时,人体及所携带工具与临近带电导线最小距离,10kV以下为1m,35kV为2.5m。
使用喷灯、汽焊等明火作业时,火焰不得倾向带电体,其最小距离10kV及以下为1.5m,35kV为3m。
二、间接接触电击预防技术
1.IT系统 (保护接地)I表示配电网不接地或经高阻抗接地。字母T表示电气设备外壳接地。在380V不接地低压系统中,一般要求保护接地电阻RE≤4Ω。当配电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容量不超过100 kV·A时,要求RE≤10Ω。在10 kV配电网中,如果高压设备与低压设备共用接地装置,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Ω,并满足下式要求:RE≤120/IE
2.TT系统:第一个T 表示配电网直接接地,工作接地,中性线(工作零线);第二个 T表示电气设备外壳接地。
采用TT系统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或过电流保护装置,并优先采用前者。TT系统主要用于低压用户。
3.TN系统(保护接零)TN系统相当于传统的保护接零系统。
TN系统分为TN—S,TN—C—S,TN—C三种类型。TN—S系统是PE线与N线完全分开的系统;TN—C—S系统是干线部分的前一段PE线与N线共用为PFN线,后一段PE线与N线分开的系统;TN—C系统是干线部分PE线与N线完全共用的系统。应当注意,支线部分的PE线是不能与N线共用的。
TN—S系统的安全性能最好。有爆炸危险环境、火灾危险性大的环境及其他安全要求高的场所应采用TN—S系统;
厂内低压配电的场所及民用楼房应采用TN—C—S系统;
触电危险性小、用电设备简单的场合可采用TN—C系统。
(1)在同一接零系统中,一般不允许部分或个别设备只接地、不接零的做法;如确有困难,个别设备无法接零而只能接地时,则该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重复接地合格。重复接地指零线上除工作接地以外的其他点的再次接地。电缆或架空线路引入车间或大型建筑物处,配电线路的最远端及每1 km处,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共同敷设的两端应作重复接地。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 Ω;在低压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10Ω的场合,每一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允许不超过30Ω,但不得少于3处。
(3)发生对PE线的单相短路时能迅速切断电源。对于相线对地电压220 v的TN系统,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的短路保护元件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0.4 s;配电线路或固定式电气设备的末端线路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5 s。
(4)工作接地合格。工作接地的主要作用是减轻各种过电压的危险。工作接地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应超过4Ω,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允许放宽至不超过10Ω。
(5)PE和PEN线上不得安装单极开关和熔断器;PE线和PEN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的措施;PE线支线不得串联连接,即不得用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作为保护导体
(6)保护导体截面面积合格。有机械防护的PE线不得小于2.5 mm2,没有机械防护的不得小于4 mm2。
铜质PEN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0 mm2,铝质的不得小于16 mm2,如系电缆芯线,则不得小于4 mm2
(7)等电位联结。
三、兼防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电击的措施
1. 双重绝缘
(1)电气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
(1) 0类设备。仅靠基本绝缘作为防触电保护的设备.
(2) 0I类设备和I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包括一种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将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与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线相连接。
(3) Ⅱ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不仅靠基本绝缘还具备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
(4) Ⅲ类设备。设备的防触电保护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且设备内可能出现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电压限值。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漏电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简称RCD,主要功能是提供间接接触电击保护,而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也可作为直接接触电击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基本的保护措施。主要技术参数
1)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其中,0.03A及其以下者属高灵敏度、主要用于防止各种人身触电事故;0.03A以上至1A者属中灵敏度,用于防止触电事故和漏电火灾;1A以上者属低灵敏度,用于防止漏电火灾和监视一相接地事故。
2)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I△n0)为了防止误动作,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不得低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的1/2。
3)分断时间,分为一般型和延时型两种。延时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延时时间的级差为0.2s。
(3)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防护要求
1)对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防护: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只作为直接接触电击事故基本防护措施的补充保护措施。
2)对间接接触电击事故的防护:主要措施是采用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方式。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用于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时,应正确地与电网的系统接地型式相配合。在TN系统中,必须将TN—C系统改造为TN—C—S、TN—S系统或局部TT系统后,才可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在TN—C—S系统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只允许用在N线与PE线分开部分。
- 上一篇:电气危险因素及事故种类
- 下一篇:某项目部排矸车车辆伤害事故案例
1)末端保护
①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
②生产用的电气设备;
③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
④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
⑤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
⑥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和住宅等除壁挂式空调电源插座外的其他电源插座或插座回路;
⑦游泳池、喷水池、浴池的电气设备;
⑧医院中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的电气医用设备;
⑨其他需要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场所。
2)线路保护: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农村集中安装电能表箱、农业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运行中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认真检查其动作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经检查未发现动作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
易安博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