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Safety)
绝对安全观——安全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死亡或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绝对安全观在现实生产系统中是不存在的,它是安全的一种极端理想的状态。由于绝对安全观过分强调安全的绝对性,使其应用范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产生了与其相对应的人们现在普遍接受的相对安全观。
相对安全观——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安全就是被判断为不超过允许极限的危险性,也就是指没有受到损害的危险或损害概率低的通用术语”“所谓安全系指判明的危险性不超过允许限度”
·安全是在具有一定危险性条件下的状态,安全并非绝对无事故;
·事故与安全是对立的,但事故并不是不安全的全部内容,而只是在安全与不安全这一对矛盾斗争过程中某些瞬间突变结果的外在表现;
·安全不是瞬间的结果,而是对系统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过程状态的描述;
·这里所讨论的安全是指生产领域中的安全问题,既不涉及军事或社会意义的安全与保安,也不涉及与疾病有关的安全;
·安全是相对的,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
·构成安全问题的矛盾双方是安全与危险,而非安全与事故。因此,衡量一个生产系统是否安全,不应仅仅依靠事故指标;
·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生产领域,可接受的损失水平是不同的,因而衡量系统是否安全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综上所述,安全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能将人或物的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亦即,安全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
危险 (Danger)
作为安全的对立面,可以将危险定义为:危险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超出了可接受范围的一种状态。危险与安全一样,也是与生产过程共存的过程,是一种连续型的过程状态。危险包含了尚未为人所认识的,以及虽为人们所认识但尚未为人所控制的各种隐患。同时,危险还包含了安全与不安全一对矛盾斗争过程中某些瞬间突变发生外在表现出来的事故结果。
风险(Risk)
·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客观量
1.把风险看成是一个系统内有害事件或非正常事件出现可能性的量度;
2.把风险定义为发生一次事故的后果大小与该事故出现概率的乘积。
·一般意义上的风险具有概率和后果的二重性 R=f(p,c) 为简单起见,大多数文献中将风险表达为概率与后果的乘积 R=p×c
安全性(Safety Property)
·从系统的安全性能讲,安全性为衡量系统安全程度的客观量。
·与安全性对立的概念是描述系统危险程度的指标—风险(又叫危险性)。
·假定系统的安全性为S,危险性为R,则 S=1-R 。
可靠性(reliability)
·可靠性(Reliability)——系统或元件在规定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
事故(Accident)
牛津词典 将事故定义为“意外的、特别有害的事件”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茵里希(Heinrich)认为,事故是“非计划的、失去控制的事件”
按伯克霍夫(Bbrckhoff)的定义,事故是人(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种意图而进行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的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
甘拉塔勒等人从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提出,“事故是与系统设计条件具有不可容忍的偏差的事件”
吉雷进一步补充说明了“事故是指任何计划之外的事件,可能引起或不会引起损失或伤害”
还有学者从能量观点出发解释事故,认为事故是能量逸散的结果。
事故特点
1.事故是违背人们意愿的一种现象。
2.事故是不确定事件,其发生形式既受必然性的支配,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偶然性的影响
事故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统一
3.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归结为三类
目前尚未认识到的原因;
已经认识,但目前尚不可控制的原因;
已经认识,目前可以控制而未能有效控制的原因。
4.事故一旦发生,可以造成以下几种后果
人受到伤害,物受到损失;
人受到伤害,物未受损失;
人未受伤害,物受到损失;
人、物均未受到伤害或损失。
事故后果(Consequence)事故和事故后果是互为因果的两件事情:由于事故的发生产生了某种事故后果。但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人们往往把事故和事故后果看作一件事件,这是不正确的。之所以产生这种认识,是因为事故的后果,特别是给人们带来严重伤害或损失的后果,给人的印象非常深刻,相应地注意了带来某种后果的事故;相反地,当事故带来的后果非常轻微,没有引起人们注意的时候,相应地人们也就忽略了事故。
关于事故后果有如下理论:
海因里希(W.H.Heinrich)法则 :
严重伤害:轻微伤害:无伤害=1:29:300
博德(F.E.Bird)比例:
严重伤害∶轻微伤害∶财产损失∶无伤害财产损失
=1∶1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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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当前还不能防止,或能防止而未有效控制所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的事件序列。它的发生,可能迫使系统暂时或较长期地中断运行,也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或者其中二者或三者同时出现。
隐患(Accident Potential Hidden Danger)
从系统安全的角度来看,通常人们所说的隐患包括一切可能对人-机-环境系统带来损害的不安全因素。
隐患——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人们受到科学知识和技术力量的限制,或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而未能有效控制的有可能引起事故的一种行为(一些行为)或一种状态(一些状态)或二者的结合。
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隐患一旦被识别,就要予以消除。对于受客观条件所限,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要采取措施降低其危险性或延缓危险性增长的速度,减少其被触发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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