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英国的格林伍德(M. Greenwood) 和伍兹(H. H. Woods) 把许多伤亡事故发生次数按照如下三种分布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
1. 泊松分布。当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间内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原因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 机械设备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
2. 偏倚分布。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精神或心理方面的毛病,如果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神经过敏,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符合这种统计分布的主要是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工人。
3. 非均等分布。
当工厂中存在许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事故的人数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不相同。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进而的研究结果发现,工厂中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在此研究基础上,1939 年,法默和查姆勃等人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企业中减少了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事故频发倾向(Accident Proneness)是指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
1919年,格林伍德和伍兹对许多工厂里伤害事故发生次数资料按如下三种统计分布进行了统计检验:
(1)泊松分布(Poisson Distribution)
当人员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着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着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间内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机械设备方面的问题,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
(2)偏倚分布(Biased Distribution)
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着精神或心理方面的毛病,如果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神经过敏,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造成这种统计分布的原因是人员中存在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人。
(3)非均等分布(Distribution of Unequal Liability)
当工厂中存在许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事故的人数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
为了检验事故频发倾向的稳定性,他们还计算了被调查工厂中同一个人在前三个月里和后三个月里发生事故次数的相关系数,结果发现,工厂中存在着事故频发倾向者,并且前、后三个月事故次数的相关系数变化在0.37±0.12到0.72±0.07之间,皆为正相关。
1926年,纽鲍尔德(E.M.Newbold)研究大量工厂中事故发生次数分布,证明事故发生次数服从发生概率极小,且每个人发生事故概率不等的统计分布。他计算了一些工厂中前五个月和后五个月里事故次数的相关系数,其结果为0.04±0.09~0.71±0.06。之后,马勃(Marbe)跟踪调查了 一个有3000人的工厂,结果发现,第一年里没有发生事故的工人在以后几年里平均发生0.30~0.60次事故;第一年里发生过一次事故的工人在以后平均发生0.86~1.17次事故;第一年里出过两次事故的工人在以后平均发生1.04~1.42次事故,这些都充分证明了存在着事故频发倾向者。
1939年,法默(Farmer)和查姆勃(Chamber)明确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认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根据事故发生次数是否符合非均等分布,可以判断企业中是否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 对于发生事故次数较多、可能是事故频发倾向者的人、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心理学测试来判别。例如,日本曾采用内田—克雷贝林测验(Uchida Krapelin Test)测试人员大脑工作状态曲线,采用YG测验(Yatabe—Guilford Test)测试工人的性格来判别事故频发倾向者。另外,也可以通过对日常工人行为的观察来发现事故频发倾向者。一般来说,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人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往往精神动摇,注意力不能经常集中在操作上,因而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外界条件。
事故频发倾向者的特征
据国外文献介绍,事故频发倾向者往往有如下的性格特征:
①感情冲动,容易兴奋;
②脾气暴躁;
③厌倦工作,没有耐心;
④慌慌张张,不沉着;
⑤动作生硬而工作效率低;
⑥喜怒无常,感情多变;
⑦理解能力低,判断和思考能力差;
⑧极度喜悦和悲伤;
⑨缺乏自制力;
⑩处理问题轻率、冒失;
11运动神经迟钝,动作不灵活。
日本的丰原恒男发现容易冲动的人、不协调的人、不守规矩的人、缺乏同情心的人和心理不平衡的人发生事故次数较多。(见下表)
事故频发者的特征表
性格特征 |
容易冲动 |
不协调 |
不守规矩 |
缺乏同情心 |
心理不平衡 |
事故频发者,% |
38.9 |
42.0 |
34.6 |
30.7 |
52.5 |
其他人,% |
21.9 |
26.0 |
26.8 |
0 |
25.7 |
许多研究结果证明,事故频发倾向者并不存在。
当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相等且概率极小时,一定时期内发生事故次数服从泊松分布。根据泊松分布,大部分工人不发生事故,少数工人只出一次,只有极少数工人发生二次以上事故。大量的事故统计资料是服从泊松分布的。例如,莫尔(D.L.Morh)等人研究了海上石油钻井工人连续两年时间内伤害事故情况,得到了受伤次数多的工人数没有超出泊松分布范围的结论。
许多研究结果表明,某一段时间里发生事故次数多的人,在以后的时间里往往发生事故次数不再多了,并非永远是事故频发倾向者。通过数十年的实验及临床研究,很难找出事故频发者的稳定的个人特征。换言之,许多人发生事故是由于他们行为的某种瞬时特征引起的。
根据事故频发倾向理论,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是人员选择(Screen)。但是许多研究表明,把事故发生次数多的工人调离后,企业的事故发生率并没有降低。例如,韦勒(Waller)对司机的调查,伯纳基(Bernacki)对铁路调车员的调查,都证实了调离或解雇发生事故多的工人,并没有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率。
其实,工业生产中的许多操作对操作者的素质都有一定的要求,或者说,人员有一定的职业适合性。当人员的素质不符合生产操作要求时,人在生产操作中就会发生失误或不安全行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危险性较高的、重要的操作,特别要求人的素质较高。例如,特种作业的场合,操作者要经过专门的培训、严格的考核,获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才能从事。因此,尽管事故频发倾向论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因于少数事故额发倾向者的观点是错误的,然而从职业适合性的角度来看,关于事故频发倾向的认识也有一定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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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少数具有事故频发倾向的工人是事故频发倾向者,他们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这个角度出发,如果能够有效减少事故频发倾向者,就可以减少工业事故。
当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存在个体差异时,即不存在事故频发倾向者时,一定时间内的事故发生次数服从泊松分布,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原因是由于工厂里的生产条件、机械设备以及一些其他偶然因素引起的;另外,一些工人由于存在精神或心理方面的疾病,如果生产操作过程中发生一次事故,则会造成胆怯或精神过敏,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这句话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同样适用,当再继续操作时,就有重复发生第二次、第三次事故的倾向,符合这种统计分布的主要是少数有精神或心理缺陷的工人;当工厂中存在许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人时,发生不同次数事故的人数服从非均等分布,即每个人发生事故的概率各不相同,这种情况下,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人的因素引起的。
人员的选择成了预防事故的重要措施,通过严格的生理、心理检测,从众多的求职人员中选择身体、智力、性格特征及动作特征等方面优秀人才就业,而把企业中的所谓事故频发倾向者解雇。频发倾向理论是早期的事故致因理论,显然不符合现代事故致因理论理念,笔者认为,通过检测选拔人才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更不符合企业聘用人才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可以把不适合某个岗位的人员调到另一个适合他的岗位,不仅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而且还激发了他的工作热情,这才是真正的任人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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