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稳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露。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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