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非常重要,是良好生产环境的保证,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 健康检查:按照规定,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取得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认可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二条 卫生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都要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第三条 个人卫生与职业道德: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做到忙与不忙一个样,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将规定和制度变成自己的行为和习惯。
第四条 坚持做到“四勤”:食品从业人员每天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接触,要防止对食品的污染,就要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和工作帽,使自己有良好的仪表。
第五条 坚持洗手:保持手的清洁对食品从业人员至关重要,手在一天生活中接触东西很多,梳头、穿衣、提鞋、剔牙、抠鼻、挖耳、数钱、上厕所等都离不开手。要保持手的清洁要做到工作前和便后用肥皂洗手,有资料表明用肥皂洗手,可洗掉95%以上的细菌,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应坚持手的消毒,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
第六条 工作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工作衣帽是从业人员在生产销售食品时,在工作场所内穿戴的,非工作场所内不应穿戴,严禁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会客;戴帽时,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凡制售直接入口的食品的 工作人员应戴口罩,防止通过呼吸、说话、打喷嚏,把口腔和 呼吸道中的 细菌污染到食品上,以保证食品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 注意个人卫生: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在工作时,严禁在操作间内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也不应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许对着食品打喷嚏,不用勺子直接尝味,这些习惯都会给食品造成污染。私人物品应放在更衣室内,不得带入操作间。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一)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二、从业人员培训: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酒店安排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一)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也可按其工作的场所从颜色或式样上进行区分,如粗加工、烹调、仓库、清洁等。
(二)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定期进行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三)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四)待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远离食品处理区。
(五)每名从业人员应有两套或以上工作服。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不漏报,不搞冒名顶替。若确诊为“五病”患者,要服从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定期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卫生法规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卫生知识水平。
三、保持个人卫生。要严格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围裙。
四、工作期间应做到(1)穿戴工作衣帽,工作衣帽应保持清洁卫生;决不能用工作服擦手、擦鼻涕。(2)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3)不得戴戒指、手镯、手链、手表等饰物(4)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间。
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端饭菜时,手指不准接触饭菜;做饭、炒菜、处理食品时,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大声说笑。工作期间不用手挖鼻孔、掏耳朵、抓头、剔牙。
六、不能用炒菜勺直接入嘴品味,更不能把尝剩的食品再往锅里倒。
七、烹调好的菜,不得直接用手去抓。
八、有条件者应接受预防接种,尤其是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可有效地防止感染上乙型肝炎。
1、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区卫生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持个人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从业人员须保持个人卫生,上岗前,先洗手消毒,上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
4、上岗不得佩戴耳环、戒指、项链等;个人生活用品一律不得入食堂操作间,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5、所有从业人员上班前和下班后各测量体温一次,测量结果由食堂管理员作好详细记录。
6、从业人员必须做到食品加工、制作前、开餐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并在规定的消毒水内浸泡1分钟,流动水冲净后,方可上岗操作。
7、定期给炊事员(临时工)宿舍消毒,消毒工作责任到人,加强消毒责任管理,确保消毒效果和消毒安全,切断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可能传播的途径,时刻关心和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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