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环保部部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是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管理和工作者。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环保、劳动保护及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对公司设备、消防、人身安全预防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文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组织各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协助总经理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和目标,检查各部门、车间安全目标分解与落实。
二、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并且参加安全例会,提供素材和资料,做好事故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做好记录。
三、组织公司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或防范措施,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四、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检查监督对安全作业票的贯彻执行,对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以及不认真执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负责公司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各种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对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应严格把关。
六、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七、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审查、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参加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及技术革新项目的审查,其中包括应有的安全措施和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
八、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发放、使用管理工作,建立键全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健康监护和职工健康档案。
九、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事故处理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
十、负责公司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防火知识的教育,编制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监督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十一、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勒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化工厂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并检查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负责公司各部门购买剧毒化学药品的审核。
三、负责督办各部门对部门内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过程,确保真实有效。
四、负责组织全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上的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
六、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装置时,负责组织安全方面的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爆炸、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八、协助领导组织专业性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检查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必要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坚持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安全检查,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先令其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九、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有害健康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有毒、有害作业点进行现场监测。根据体检和监测提出职业病防治措施,督促实施。
十、集中掌握、控制本单位年度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保健、安全奖励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开支所需的资金,并由财务部门监督使用。
十一、组织或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预测和提出预防措施。
十二、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的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四、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十五、制定“三废”治理和噪声防治等措施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环保的“三同时”监督工作,使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六、负责对环境污染的监察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使环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十七、事故救援时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调动消防队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 会同生产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 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 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 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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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3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5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
6 监督全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
7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8 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9 负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搞好员工体检、职业病防护和健康监护工作。
10 参与设备事故、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 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车间、部门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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